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院”案,高院今日宣判,认定魏扬(如图中)、陈廷豪等7人成立了煽惑他人犯罪,改判2月到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资料照。(图片来源:美国之音/公有领域CC0)
【看中国2020年4月28日讯】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院”案,高院今日宣判,认定魏扬、陈廷豪等7人成立了煽惑他人犯罪,改判2月到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魏扬庭外表示,二审法院判决“等于跟当天上万人说,你们都是暴民,没有思考能力,你们被煽惑来的”。民进党立委赖品妤也说,不能苟同这样的判决;无党籍立委林昶佐强调,对民众施暴的警察至今仍未找到,如此判决让民众很难理解、也不公平。
太阳花攻占行政院案 二审改判魏扬等人有罪
据《中央社》报导,全案起于时任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张庆忠在2014年3月17日主持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议时,用极短时间宣称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已经超过3个月期限,视为已审查,全案迳送院会存查,被外界称为“半分忠”事件。隔日,学生团体就冲进立法院议场,影响深远的“太阳花学运”登场,直到4月10日退场,为期23天。
2015年2月10日台北地检署侦结反服贸抗争(太阳花学运)衍生3案,当中323攻占行政院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是判魏扬等人无罪,另外陈建斌等11人触犯妨害公务等罪遭到判刑;检方及被告分别上诉,高院受理开庭。二审今日认定原判并无违误,驳回上诉而定谳。
魏扬:对台湾民主非常糟的讯息
魏扬聆判后接受媒体联访表示,“等于跟当天上万人说,你们都是暴民,没有思考能力,你们被煽惑来的”,他认为这是对台湾民主而言是非常糟糕的讯息。
刘敬文则表示,没有人因为占领行政院被判刑,不懂煽惑他人犯罪是如何成立,因没有人是被他煽惑而去犯罪,“感慨中华民国司法有这种烂法官”。
谢升佑指出,回想6年前,警察怎么打人还忘不了,当年的警察指挥官,每个都升官,这合理吗?若制止警察施暴会被判4个月,就算历史重演他还是会做一样的事。
律师团的代表尤伯祥表示,判决让人失望,今日是台湾司法耻辱的一天,会陪被告们走至最后,因为还可以继续上诉。质疑二审审判长明显有偏颇,本案没有受到公平审判,审判长的思维看起来停留在戒严时期。如果有人进了集会管制区表达抗议,还建议大家跟着做,那就是犯罪,而煽惑他人犯罪法条已不合时宜,所以不排除声请大法官释宪。
林昶佐:难以理解
林昶佐上午受访时表示,魏扬等人仅是在现场呼口号,一审因此获判无罪,二审却被逆转,“这对一般民众来讲很难理解”;当时前总统马英九在施政时期倒行逆施,马政府不断令让台湾的经济锁进大陆,引起许多人民反弹,对此的反抗运动根本不只有318、323等运动,而是一路以来都有迹可循、不断累积的,绝非任何人能通过煽惑达到。
林昶佐还说,当晚在前行政院长江宜桦一声令下之后,警方开始暴力驱离集会民众,将人打得头破血流,打人的警察至今都还找不到,只是呼口号的魏扬却被判有罪,“让人无法理解,也不公平”;未来一定要继续上诉,也希望关心司法、警察权力过大以及人民集会游行权利的朋友,都应持续关注此案。
赖品妤、黄国昌 : 难以接受
曾经参与太阳花学运的赖品妤也说,不能苟同这样的判决,一审判无罪,在二审判决却逆转,用“煽惑他人犯罪”是不合理的罪名;虽然上诉与否的决定在当事人,但她不能接受这种判决。
前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则在脸书发文指出,324行政院的暴力血腥镇压事件,真正该被追究的国家责任和下令者责任,迄今仍无下文;反而是站在前线协助遭到殴打民众的人,却遭到以“煽惑他人犯罪”判决有罪,令人难以接受。
黄国昌强调,早在2016年就已提出“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驱离事件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草案,在第9届立法院未被排案审查,今年已经再度提案,希望立法院能购实质审议、完成立法,并追究真正加害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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