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照章办事”要小心 训诫李文亮医生的警察遭罚(图)
武汉公安宣布撤销对李文亮医生的训诫书并向其家人道歉后,立即公布了对两名当事警员的处理情况:一位被记过,一位被警告。有网民不服问道:“他们不是照章办事吗?”(图片来源:STR/AFP/Getty Image)
【看中国2020年3月20日讯】(法广RFI)武汉市公安局3月19日发布情况通报称,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执法过错,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二、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执法程序不规范,违规出具训诫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有网民留言,对处分“照章办事”的警员表示不满。
问题来了:训诫李文亮等8名当初透露疫情的医生是谁之过?照章办事的警员?警员依照的章程?制定章程的人?产生章程的制度?制定不让国民有知情权的章程有啥用?
今天稍早,中国国家监察委在调查李文亮医生的通报中称,“按照武汉市关于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汉市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置”。
国家监察委的公告说,2020年1月3日13时30分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与李文亮医生联系后,李文亮医生在同事陪同下来到该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杨某安排负责内勤的民警胡某与李文亮医生谈话。谈话人员现场作了笔录。李文亮医生表示,在微信群中发有关SARS的信息是不对的,以后会注意,谈话人员对李文亮医生制作了训诫书。李文亮医生亦持有1份训诫书,于14时30分许离开派出所。谈话人员为内勤民警胡某和1名辅警,胡某在训诫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当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
武汉中心医院的眼科李文亮因去年12月底在校友群转发“武肺”(编注:中共肺炎)信息,建议大家小心警惕,在今年1月初,遭公安训诫,又被中国央视,以造谣者“示众”,并受到开除的威胁(环球自删报道)。随后他在一线工作中感染了武肺(covid-19),不幸于2月7日病逝。李文亮医生的遭际引发民众对他的同情和对当局隐瞒病情的强烈不满,要求当局调查…
中国国家检查委今天发布有关李文亮调查的通报,提到最先向上级汇报疫情的医生张继先,却未提及最初向李文亮等八名医生透露信息的“发哨人”艾芬医生与另外7名被训诫的医生。而这些医生的可贵,是他们首先向周围的普通人通报了疫情。
据中国国家监察委的通报介绍:李文亮,男,满族,1985年10月出生,辽宁锦州人,中共党员,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于2020年2月7日不幸去世,生前系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师。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