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近期报导,台湾政府有意向陈同佳案受害者的家属提供新台币150万元补偿金,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于16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证实此事。
邱垂正表示,由于被害人是在中华民国境内遇害,所以被害人家属可以在2年内依循“犯罪被害人保护法”规定,向法务部申请犯罪被害补偿金。另外,该案发生于2018年2月,并于今年2月届满申请补偿金的法定期限。
针对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来台投案一事,邱垂正重申,该案最大的关键就是港府的责任感,以及犯嫌真实的投案意愿。另外,台湾投案窗口早就已经建立,港府也已将窗口转知给陈嫌,倘若陈嫌确定要来台湾面对司法,能够直接联络,相关安排事宜也都已经准备就绪,一切将依法办理,无需假借他人。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