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眼中弹香港男教师 拟告警务处处长(图)


香港拔萃女书院的一位男教师在去年被港警开枪击中右眼,如今将对警务处处长提出诉讼。图为2019年9月29日港警发射催泪弹。(图片来源:PHILIP FONG/AFP/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1月3日讯】在2019年6月12日,《逃犯条例》修订所触发的金钟冲突期间,拔萃女书院的男教师Raymond疑被橡胶子弹击中了右眼,他早前被港警以涉嫌暴动罪拘捕,之后成功踢保,并获无条件释放。如今他将于本月中对警务处处长提出诉讼。

Raymond昨(2)日通过其脸书表示,将于本月中对警务处处长提出诉讼,并要求法庭宣告港警对其施加的武力违法、宣告港警相关行为违反《警察通例》第29章,以及就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作出赔偿。他还呼吁公众协助提供案发时的相片或者影片,进一步证明港警当时不必要地使用枪械。

Raymond说,他当日没有作出任何言语或者动作上攻击港警的行为,虽然未能确认港警使用何种子弹,但是亲眼目睹子弹从持枪港警飞射而至。他表示,其右眼现时失明(视力剩2.5%),再改善的空间不大,对其日常工作已造成极大困难。

Raymond还说,至今仍未能在公开媒体上找到案发情况的片段,他需要去年6月12日下午4时到4时30分左右,港警施放催泪弹驱散添华道市民后的片段;金钟夏悫道和红棉道交界,驻港部队总部外/近桥底的片段;以及港警与市民对峙、开枪,或者任何当时环境和人物(他当时身穿黑色上衣和深绿色长裤)的照片或影片。

Raymond强调,如有案发时的相片或影片,将可进一步证明港警不必要地使用枪械,其胜诉的机会将增加,同时可迫使港警公开警察通例《武力及枪械的使用》的内容,使社会有更多理据监察警方执法,为其他的警暴受害者提供参考,以及阻吓港警胡乱或非法使用枪械,减少市民受伤的风险。

港警开枪射港人眼睛非首次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去年12月前往北京述职,反送中示威者当月15日再度发起示威行动,与港警爆发冲突。当中有多名记者在现场被暴力对待,包括喷射胡椒喷雾、用警棍敲打头部等;还有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记者在旺角砵兰街被港警用催泪弹射中右眼。(详报导:港警向记者右眼射弹 往幼儿脸上喷椒)

又如,在去年“929全球反极权大游行”期间,在湾仔采访的一名印尼籍女记者,疑遭警方发射橡胶子弹击中右眼受伤。(详报导:【图集】香港反极权警察清场 印尼记者右眼中弹)

另外,去年8月11日在尖沙咀警署多次发射催泪弹驱散反送中示威者,有一名港女遭布袋弹打中右眼送院。(详报导:港警1米内扫射女子“眼球破裂”失明(慎入)港女被毁右眼 医学文献:若橡胶子弹可入脑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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