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中国最高法明确微信微博可作证据(图)


中国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图片来源:PETER PARKS/AFP/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9年12月29日讯】近日,中国最高法院发布最新《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包括手机短信、网络留言等电子数据,都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界面新闻》报导,12月26日,中国官方公布这项“决定”,其中最受关注的一项更动是: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根据这项决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以及用户注册信息、身分认证信息、电子交易纪录、通信纪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它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其实,据虎嗅网报导,去年7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法院就曾公布“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其中一项重要改变,就是把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的范围拓宽,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微信、支付宝或其它具备通讯、支付功能的互联网软件等,都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信息。

南沙区法院曾表示,电子证据中最主要的证据形式是微信证据,占所有涉及电子证据案件的65%,其次是电子邮件和短信,分别占14%。

稍早,有一名在北京打工恶外地男子仅因在微信里拿本·拉登开玩笑,就被当局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名判刑9个月,罚款1000元人民币。

消息传出后,网友批评说,现在在网络开个玩笑都要讲“政治正确”,中国大陆已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大监狱”。

本文留言

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