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9年12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新综合报导)作家冯光远1月在脸书评论高雄市前观光局长潘恒旭“人品太差”、“擅长招摇撞骗”,后来遭潘一状告上法院,求偿200万元,全案经北院审理后,判定冯胜,随来则上诉至最高法院。然而,本月26日合议庭仍维持原审见解,冯再度胜诉。冯得知此事后,开心的在脸书上表示,因为赢了“人品甚差的潘恒旭”,所以中午对女儿说,“晚上把拔(父亲)带你去吃顿好的”。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冯光远1月8日晚间9点多在个人脸书上PO出贴文,评论高雄市长韩国瑜的爱将潘恒旭:“此人曾经是给我报报的外围份子,帮我谈过一两个案子,可是后来被我踢走,人品太差也”;“他帮韩,其实两人智商不分高下,所以,我老早就跟朋友说,等着看笑话吧”;“如果一个人擅长招摇撞骗,不出事才有鬼”。
结果,冯光远的一番话,引发潘恒旭的不满,潘于2天后扬言要提告求偿。
冯光远获悉消息,并未因此退缩,1月10日再度于脸书上PO出贴文,文内翻出潘恒旭2003年间曾经因为留言涉及诽谤政大广电系前教授刘幼琍,而被依妨害名誉罪函送的过往,冯还将2003年9月3日“中国时报”上的潘恒旭之道歉启事给张贴出来:“本人于民国九十一年八月四日在‘喜福网’网站上发表六封网络留言,对刘幼琍教授作虚构不实之诽谤,致损毁其名誉,本人深感愧疚,特立本道歉启事以表歉意 道歉人潘恒旭。”
冯光远还在贴文中表示,“潘恒旭于我而言,是个人品极差之人,可是他不是个咖,所以我不太理他”;“这次高雄选战,我早就知道他在后面操盘,可是从来没有写东西说他什么,为什么?因他的层次太低”。
冯光远于脸书上的发言,再度引发潘的怒火,潘随后正式提告,向冯光远求偿200万元与登报道歉。
在一审中,台北地方法院认为这是可受公评之事,故判潘败诉。
北院表示,虽然冯光远的言论已经贬损到潘恒旭的名誉,但是这却是冯和潘共事,以及工作上的亲身经验,用词即便夸张,也是立基在一定事实根据的个人感受上,并非空穴来风的谩骂,况且冯的贴文主要是在评论潘续任高雄市观光局长一职,并陈述主观的价值判断,目的并非在恶意中伤潘之名誉。
北院声称,冯光远的言论没有逾越合理范围,在经过利益权衡之后,判定冯的言论自由保障理应优先于潘恒旭的名誉权,故判潘败诉。
潘恒旭不服判决结果,继续上诉至最高法院求翻盘,不过主张未获合议庭采认,高院26日驳回其诉,维持原审见解,而当日冯光远与潘恒旭均未到庭聆判。
潘散播的价值观 对台湾文化造成坏影响
其实,在26日判决下来之前,冯光远曾于本月8日发文表示,自己与潘恒旭是旧相识,而他亦曾于16年前,为文“就潘恒旭这种人的操作手法及其对台湾文化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发出警告”。
冯还说,自己曾在2003年9月22日发行的“给我报报电子报”中,“以给我报报总编辑的身份,写了封公开信,痛痛快快地把潘恒旭骂了一顿”,往后“便再也没有跟他打过交道”。
冯在文中评论潘为,“一个善于吹嘘,善于搞关系的年轻人,无所不用其极的把自己捧到一个他根本不应该有的位置”,冯认为这样是对“其他不屑搞关系,不会厚脸皮,不懂登龙术,兢兢业业做作品的年轻人来讲,是非常不公平的”,而冯亦认为,若让潘一直散播这种“攀附权势、大言不惭的价值观”,“对台湾的文化是没有好处的”。
高院判潘败诉 冯脸书开心发文
当26日冯光远再度胜诉,同日亦于脸书发文表示,高院又判他“赢了那个人品甚差的潘恒旭”,因此当他知道“今天又省了两百万”后,就在中午开心的跟女儿说,“晚上把拔带你去吃顿好的”。
冯光远又接着表示,他先前对于潘的评价“如今不但地院认证了,高院也认证了”,冯还说道:“潘恒旭,我真的很高兴你退出高市府,回去总绾韩的竞选兵符”。冯认为自从潘重掌大权开始,韩就一路兵败如山倒。
冯亦称呼潘为“凭着高中学历却在维基百科出现‘助理教授’职称也不主动更正,行走江湖‘混吃骗喝’的‘霹雳小子’”。冯认为,如今终于是证明了潘的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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