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港警虐犯案改控渎职 最高刑罚增至七年


三名香港警员被闭路电视拍到在北区医院病房疑似殴打六旬汉,控方将主要控罪修订为“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最高刑罚提高到七年。(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9年12月13日讯】三名香港警员被闭路电视拍到在北区医院病房疑似殴打六旬汉,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案件12日在沙田法院再提堂,控方将主要控罪修订为“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最高刑罚因此由三年提高到七年。案件将由区域法院审理,于明年1月7日在沙田法院进行转介文件手续。一位大律师认为修订合理,可以反映执勤期间犯事的严重性,相信一旦罪成的判罚远超未修订前的控罪。

三港警虐犯案改控渎职 最高刑罚增至七年

据香港《苹果日报》报导,被告是警员欧国伟(25岁)、邓文谦(24岁)与前警员林易升(30岁),三人继续保释。欧和邓原本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而林则被控串谋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

控方昨日将主要控罪修订为“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指三人今年6月26日在北区医院,因身为警务人员并以其身份行事,却无合理辩解或正当理由,故意作出不当行为,非法殴打羁押中的钟姓事主,并造成实际身体伤害。控方保留了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作为交替控罪,同时也控告三名被告。

依据法例,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最高判监三年,而在公职中行为失当则可判监七年

大律师表示:反映执勤犯案严重性

大律师陆伟雄认为修订合理,因为原本的袭击控罪反映不到公务期间犯案之严重性。他估计一旦行为失当罪罪成,则法官可判处远超袭击致造成伤害的刑罚。

陆伟雄解释,现在列为交替控罪的袭击控罪门槛比较低,只需证明有袭击、有伤势即可。至于行为失当罪,则要额外证明被告是以公职身份行事、严重或并非微不足道地偏离了职责等等。

由于公职身份不难证明,因此最主要差别在于证明失当达严重程度。他举个例子,迟到早退也算失职,但是不至于犯罪,惟除暴安良的警察如果无故殴打别人,就可能属严重失当。

在上次提堂时,控方盼颁令助控方索阅事主的创伤报告,但是裁判官拒绝。控方昨天透露曾向医管局和社署多次索取但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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