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国外肯定需要经历不同的生活方式、面对不同习性的人群。如今有位待过中国和加拿大的华人,分1享他体会到印象最深刻的相异两点,快来看看吧。
【看中国2019年12月5日讯】生活在别的国度肯定需要经历与国内不同的生活方式、面对不同习性的人群。如今有位待过中国和加拿大的华人,分享关于他在两地生活之后的感触。
这位华人在《加国无忧》上发表如下内容:开始之前,我要说一些心里话。感谢这些支持我的人,以后我会继续抽时间写出一些一般人因为惧怕其它因素而不敢说出的话。
实话说,我在中国是至少生活了25年的人,在加拿大也生活了7年多。我能说这7年基本活出了某种认知,至少使我可以很深刻的将这种生活方式的不同讲出来。这些年讲真话确实也不少得罪人,但走到现在感觉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所以倒不如继续做自己,继续分享真实的感受。
我想说以下两个不同,大家可以读读看:
1.不同的生活压力
在国内的压力来源于生存方面居多,而在加拿大生存方面压力其实要小的很多,毕竟全国人口也就三四千万,比起将近14亿的人口来讲,根本不是一个层级的。有句话说得好,在国内,人努力去生存;在加拿大,人不用努力也可享受生活。
但在生活这么多年之后,我可以理解的一些事情为,生存的压力很大这个是事实,却并不绝对是一件坏事。人经常会在生活所迫之情况下才会激发出潜能。在国内可以出很多顶尖的人才,但在加拿大就不行,原因就是在加拿大根本磨不出人的斗志。
试想一下,连一个餐厅服务员都可以通过五六年的努力,买到一套公寓然后配个小宝马,在这种情况下,那种为了生存而要努力奋斗的心早就磨灭了。因为你根本就不用那么努力去赚钱,而是专心放在实现自己的想法和梦想上了。
加拿大房子
国内大多数人的梦想是:赚更多钱买豪宅,尽早财富自由。而加拿大人的梦想是,我想开一个自己的修车店,开一家自己的蛋糕店,做个摄影师……等。
生活的真正压力是来自身边的环境和自己因为生活压力而制定的为了活着像个人样的梦想。而当现实和梦想的差距展现在眼前时,压力就来了。
总结:加拿大是一个好山好水好无聊,活着压力小的国家;中国是人多人多还是人多,不出人头地就会被别人超越。
2.不同的攀比心
这点可能很少有人讲述,因为他们会忽略这个小方面。我在国内经常可以感觉的到,比如从学校同学之间的行为到工作后同事之间的互动,再至网络上那些小视频段子里透露出的那种资讯。
我总结一下,这是一个长期遗留下来的问题。如早期社会发展的启蒙阶段,能够买彩电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那时每家每户就相互攀比,这个张三说那个李四怎么怎么样,王五和老六因谁家结婚场面大而羡慕嫉妒。
这个我非常能理解,因为我们人活着多数时间就是为了个面子。这个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谁都想过的比别人好,人人都喜欢更好的生活,简称为:攀高枝。但发展到现在就成了一种无法更改的习性了:见不得别人过的比自己好,幸灾乐祸,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人与人之间现在攀比的依旧为:谁的房子住的好,谁的房子在上海,谁的家有豪车,谁的家有矿。整个“文化”就默默的成了围绕着谁更有钱或谁家更有钱来发展了。毕竟在国内,赚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好比买iPhone 11 Pro Max,普通人需要半年的工作之后才能买到。因此,就算你用个手机,也能攀比谁用的更好,或谁用的更贵。
再说加拿大,这些事基本不存在。为什么?因为在加拿大,贫富两级分化并没有很严重,很多穷人住的是个独立别墅。很多富人就算住的是豪宅还开着豪车。当他们开车经过这些穷人家时,他们也会热情的打招呼,而这些穷人们也会给富人来个大拇指,并说这车真的很酷。
住豪宅开豪车(以上图片来源皆为Pixabay/公有领域CC0)
那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场面?很简单!因为穷人对富人绝大多数情况下产生的是种羡慕和尊重,而并没有嫉妒和仇恨。或说并没有那么多,但绝不能说完全没有,毕竟穷人和富人的烦恼差不多。穷人想多赚钱买个好房子和好车,富人更要努力继续赚钱来支付每日在邮箱里收到的昂贵的帐单。
因为在加拿大这种人口不多的国度里,税收非常针对高收入人群的,就是一种方法去拉近穷人跟富人的那种幸福指数,让穷人拥有更多的社会福利。再加上整个消费层级非常平均化,给人的感觉是:你再富有,吃的东西和穷人也高不到哪去。
因为他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让大家把精力放于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意义,而非去如何赚更多的钱。这一点我在加拿大生活的几年来深有体会,你真的会看到一些开着很普通车子的人非常开心,而且非常热爱其生活。
他们不会因为车子的不同或级别的高低去另眼看待其他人,这是一件国内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总结:因为教育的方式与发展的方向截然不同,才造就了人们的认知跟对待事物的想法也不尽相同。
以上这两个是我在生活中体会到的不同。其实不能绝对的说好或是不好。任何不同之处在当时的环境之下是合理存在的,甚至是唯一可行的存在的。
若你喜欢闯,选择国内奋斗比较合适;若你没有那种争斗的心,只想安稳的度过平淡的一生,那加拿大就更适合你。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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