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孔琳琳打人被定罪 中方:感到震惊(图)
央视记者孔琳琳在英国搧打一名义工被判定普通袭击罪成立。(图片来源:微博)
【看中国2019年12月2日讯】(看中国记者黎小葵综合报导)央视驻欧洲站记者孔琳琳去年因大闹英国保守党年会,并搧打一名义工,而被英国法院判定普通袭击罪成立,判处缓刑一年及赔偿受害人2115元英镑(约2万元人民币)。对此,中国驻英大使馆表示感到震惊。
去年9月30日,英国保守党在伯明翰国际会议中心(ICC)举行一场题为“香港自由、法治和自治受损”的研讨会,期间孔琳琳突然站起、高声指骂研讨会是“反华”,座谈小组是“傀儡”,同时斥责与会者是“汉奸”。
当时,香港监察创办人、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杰斯(Benedict Rogers)正在发言,研讨会主持人保守党人权委员会主席布鲁斯(Fiona Bruce)见状,提醒孔琳琳冷静,但孔的情绪仍然非常激动,因此布鲁斯遂请她离开会场。
但是孔琳琳拒绝离去,其后一名在场当义工的学生试图上前劝她离开,但孔琳琳不但不肯走,还连续搧打这名义工。
孔琳琳在扰攘一番后,被到场警员逮捕。之后中共驻英大使馆出面介入,孔琳琳才获得释放。
令人不可思议得是,针对这起事件,中共官方曾高调表态支持孔琳琳、要求英方会议组织道歉。而此次英国伯明罕地方法院判定孔琳琳普通袭击罪成立,判处缓刑一年及赔偿受害人2115元英镑后,中国驻英大使馆网站发布发言人表示,“对判决感到震惊”;央视发言人则回应对判决感到遗憾,希望法庭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
但外界质疑,在中国大陆境内,当中外记者调查真相、追求新闻自由时,他们的权利又何曾得到保障?
人权律师刘晓原曾在推特将中国的司法现实进行对比,“如是在国内闹,刑拘不取保,很可能判刑。”
在大陆有非常多粉丝的德国人雷克(德国自干五)也曾在推特发布视频,谈及一些大陆人口中说的“言论自由”。他指,言论自由不是说可以不顾场合、无视规则地表达和攻击他人,如果主办方认为这破坏了应有的秩序,就有权把你请出去。在自由社会,有足够多的其他场合和渠道可以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反之中国大陆却不能,“希望她(孔琳琳)回北京后,去人民大会堂问问”,中国大陆为什么没有言论自由?
翻查孔琳琳去年想打断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杰斯致辞的内容是:“我是亲中(国)的,不是反中(国)的。我希望中国和中国人民成功。我批评的是当今中共政府,以及它对待人民的方式,但我支持中国这个国家和人民,我相信香港的成功符合中国和英国的共同利益。因此,遵守中英联合声明规定的义务,保障一国两制的实行,对中国和英国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