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铭:香港沦为警察政府 高院判《禁蒙面法》违宪完全正确(图)


李柱铭认为,警察暴力的升级凸显香港警权已膨胀到失控的地步。(图片来源 : 周秀文/看中国摄影图)

【看中国2019年11月21日讯】香港知名民主派人物、资深大律师李柱铭日前就香港反送中局势接受了美国之音专访。他表示,香港的问题只能政治解决,但特首林郑月娥领导的特区政府看上去正失去对香港警队的控制,使香港陷入警察政府的境地。

李柱铭说,香港高等法院最近就港府引用“紧急法”制定的“禁止蒙面法”的违宪裁决是完全正确的,而一旦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回香港法院释法的权力,这将摧毁香港“一国两制”中尚存的司法独立。他还表示,他不支持香港年轻示威者诉诸暴力抗争,但强调港府应对暴力的不断升级负起主要责任。

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决香港特区政府以《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而制定的《禁止蒙面规例》违反了香港的“小宪法”即香港《基本法》。裁决认为,“禁蒙面法”的限制超出了合理需要。判决书称,政府采取的这项措施超出了对暴力抗议者进行执法、调查和检控的合理需求范围。

裁决还认为,鉴于“紧急法”涵盖范围过于宽泛,启用条件过于主观,因此其与《基本法》规定的宪法秩序不一致。

香港民主派领袖、曾担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表示,香港高院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他说,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中国后,香港开始实施相当于宪法的《基本法》。《基本法》已明确规定,只有立法会有权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其它机构无权。

李柱铭说:“当特首第一次提出她要动用紧急法的权力时,我就写文章说这是错的。你没有这个权力。如果你动用这个所谓权力制定法律界定一项刑事犯罪,那它就是违宪的。”

11月19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就此表态,称中国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宪制基础,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它机构都无权。

对此,李柱铭表示,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来采取行动,剥夺香港法院的司法解释权,那将严重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进而加速“一国两制”在的名存实亡。

“但他们根本不懂我们的法律,”李柱铭说,“我们实行的是普通法,他们实行的是大陆法。他们怎么来做这样的决定。他们不听我们的意见,他们甚至没有这样的程序,让(控辩)双方有机会陈述。他们如何去做到?这会彻底毁掉我们的法律体系,毁掉我们的司法体系。我强烈建议他们放弃这个愚蠢的想法。”

对于连日来防暴警察对香港理工大学校园内的示威学生实施严厉的围困拘捕行动,李柱铭认为,警察暴力的升级凸显香港警权已膨胀到失控的地步。

他说:“我总体的看法使香港已经成为一个警察政府。对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现在已经很明显了,政府失去了对警察的控制。警察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必担心被起诉,即使是犯下刑事罪行。而警察不仅得到了港府的支持,也得到了北京中央政府的支持,支持他们对示威者施暴。”

李柱铭进一步认为,政府对警察暴力的纵容正破坏香港长期以来引以为荣的法治。他说,只有暴力示威者被警察逮捕后移送司法,而涉事警察却毫发无损。

“这在我看来,明显是破坏法治,因为人们在法律面前不再平等。如果你打警察,即使只是朝警察仍石头而没有打中,你也会被捕。没错,这是公平的。但如果警察没有任何理由在拘捕和拘捕后殴打示威者,那是没关系的。那样的话,警察就置于法律之上。而香港政府拒绝承认这一点。在过去六个月来,这种情况不断发生。政府破坏了法治。”

这加剧了民众与警察的对立情绪,也使原本和平的示威者决定诉诸暴力并把暴力不断升级。

他说:“政府失灵了。他们一直说我们(示威者)要首先停止暴力。他们才应该先停止暴力。他们做了什么呢?把一切交给警察。在不给香港一个政治方案的情况下,你必须要问为什么那么多香港人支持暴力行为。他们本不该这样。但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厌倦了警察。对示威者施暴却没有被抓,没有被处理,而学生和示威者每天都被送上法庭。这就是为什么香港人对暴力的容忍度提升了。这是很令人难过的。”

李柱铭说,唯有政治途径才能解决香港面临的这场空前的危机,而在政治解决方案到来之前,香港人不会停下来。

“如果她(林郑月娥)一直对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说不,对民主说不,却要求示威者首先停止一切暴力,而她又不做出任何承诺,甚至都不说我们坐下来谈一谈这些议题。那么这些示威者就会说,我们看到了李柱铭他们那代人的经历。他们为争取民主奋斗了35年,却一直被忽视。那么一旦我们停下来,我们也会被忽视。我不是同情使用暴力,但我理解为什么他们要继续示威。我希望他们继续和平示威。”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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