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英烈传】亮节孤忠 史可法舍生取义(图)


大明忠臣史可法困守扬州,舍生取义。(网络图片)

史可法(1601~1645年),字宪之,号道邻,明代河南祥符人。祖父史应元乡试中举,授官黄平知州,有仁惠之政。对其子史从质说:“我家必定昌盛。”史可法之母尹氏有身孕,梦见文天祥进入其屋舍,生史可法。以孝顺闻名。考中崇祯元年进士,授予西安府推官,稍稍升迁为户部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进士出身,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加大学士,称史阁部。

明崇祯十七年,清军与吴三桂合力击败农民军之后大举入关,兵锋甚锐,所向披靡,明军将领纷纷望风而降。但是史可法却力主抗清,浴血扬州,兵败被杀。他以身殉国的民族大节,青史留名。

清廉守信进剿功高 同甘共苦将士用命

崇祯八年,朝廷升任史可法为右参议,分守池州、太平。这年秋天,总理侍郎卢像升大规模征讨农民军,改任史可法为副使,分别巡视安庆、池州,监督江北诸路军。黄梅农民军劫掠宿松、潜山、太湖,将要进攻安庆,史可法追击农民军于潜山天堂寨。次年十二月,农民军马守应会合罗汝才、李万庆从郧阳向东下行,史可法急驰驻扎太湖,扼制其要冲。

崇祯十年正月,农民军从小路突破安庆石牌,不久移军桐城。史可法与参将潘可大合力剿捕,农民军逃奔卢江,进犯潜山,史可法与左良玉败之于枫香驿,农民军便移动至潜山、太湖山中。七月朝廷提升史可法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以及河南的光州、光山、固始、罗田,湖广的蕲州、广济、黄梅,江西的德化、湖口等县,提督军务,设立限额兵一万人。农民军已向东攻陷和州、含山、定远、六合,进犯天长、盱眙,趋向河南。史可法奏请免除遭受灾害之地的田租。冬季,部将汪云凤战败农民军于潜山,明军又连续击破老回回于舒城、庐江,农民军逃入山中。当时监军佥事汤开远善于打击农民军,史可法向东向西驰军抵御敌军,农民军稍躲其锋芒。

史可法短小精悍,面貌黝黑,双目却烁烁有光。清廉守信用,与部下同甘共苦。军队出行,将士不吃饱自己不先吃,没有发放衣服自己不先穿,因此得到将士的拚死作战。连续击败农民军于英山、六合。崇祯十二年夏天,史可法服父亲之丧离职。服满回朝,起用为户部右侍郎兼任右佥都御史。代替朱大典总督漕运,巡抚凤阳、淮安、扬州,弹劾罢免督粮道官三人,增设漕储道官一人,大力疏濬南河,漕政得到大的整治。官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军机事务。因军备废弛已久,奏请执行更新措施八件事。

困守孤城舍生取义 英雄末路为国捐躯

明崇祯十七年(即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兵大举入关,明朝覆亡。但在南方,建立了以福王、唐王、鲁王、桂王为代表的南明各个政权。史可法在南京拥戴福王朱由崧,力主抗清,当时福王只知醉生梦死,其他要臣如马士英、阮大铖、孔昭等人,又互相倾轧。当时,史可法从抗清的大业出发,盼望福王认清形势,励精图治。他在上疏中写道:“陛下践祚初,祗谒孝陵,哭泣尽哀,道路感动。……愿慎终如始,……战兢惕厉,无时怠荒……。若晏处东南,不思远略,贤奸无辨,威断不灵,老成投簪,豪杰裹足,祖宗怨恫,天命潜移,东南一隅未可保也。”史可法每次缮写奏疏,反复讽诵,声泪俱下,听到的人无不感慨哭泣。

清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清军占领山东、河南后,兵逼淮南,形势十分危急。恰在这时,福王政权内部出现左良玉声讨马士英的兵变。不久,左良玉死于内战,而援助军事重镇盱眙(今属江苏)的泗州将领侯方岩,又遭清军袭击而全军覆没。史可法得知消息后,连夜率兵重返扬州。4月20日,清军兵临城下,扬州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岐凤,均先后拔营出降清军,城中的防守力量更为削弱。

史可法知道扬州难守,自己决定舍生取义,报效祖国。他在城头上,修书一封,给母亲和妻子。信中说:“死葬我高皇帝陵侧。”然后他分兵据守,自己守护险要之地旧城西门。连日来,战斗进行得十分激烈,双方死伤惨重。史可法预感形势万分危急,遂下了一道监阵军令:“上阵不利,守城;守城不利,巷战;巷战不利,短接;短接不利,自尽。”

又过了两日,城西北角被清军攻陷。史可法见大势已去,遂拔剑自刎,但剑却被参将夺去,并被拥至小东门。这时,史可法被清军一拥而上捉住。史可法大义凛然,厉声喊道:“我史督师也!”清兵手起刀落,将他杀害了。守护扬州的其他爱国文武,如任民育、曲从直、王瓒爵、周志畏、罗伏龙、杨振熙、吴道正、王志瑞、汪思诚、卢渭等人,也在同日为国捐躯。

清军将领多铎,因攻打扬州时损兵折将,恼羞成怒,下令屠杀全城百姓,一连杀了十天,使得城郊到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这就是历史上的大屠杀惨案——“扬州十日”。

寝不解衣尽忠王事 高风亮节千古流芳

史可法在明朝出仕为官,共十六年,后来又拥戴福王有功,但他力辞少保、太保、少傅、太傅等高位,最后盛情难却,只得以太师居位。他在督师扬州期间,“行不张盖,食不重味,夏不箑(sha霎,扇子),冬不裘,寝不解衣。”

史可法一直没有儿子,妻子要给他纳妾,他叹息着说:“王事要紧,怎能考虑生儿育女的事呢!”后来,他遣命以副将史德威作他的后人。有弟弟史可程,崇祯十六年进士,提升为庶吉士。京城被攻陷,投降贼。贼失败,回到南方,史可法请求置于理官判罪。福王因史可法的缘故,命令他奉养母亲。史可程便居住南京,后流落寓居宜兴,过四十年而死。

史可法死后,天气炎热不雨,“众尸蒸变,不可辨识”。家人无法从尸堆中,拣获他的尸体,只好将他的袍笏,葬于扬州城外的梅花岭,这就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史可法衣冠冢”。

参考资料:

张廷玉《明史》卷二七四《史可法传》

许家恩,《明宫十六朝演义》

蔡东藩,《清史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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