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虎白向群判16年 云南虎秦光荣被捕(图)
中共四中全会前密集处理“老虎”,图为官场示意图。(图片来源: VCG/VCG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9年10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林中宇综合报导)中共四中全会前,当局连续处理“老虎”。10月2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前副主席白向群被判刑16年。25日,中共云南原省委书记秦光荣被逮捕。
据中共人民日报客户端24日消息,白向群因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罚款6,25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受贿所得财物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所得及其孳息均被没收。
白向群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白向群被指控,1999年至2018年间,利用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中共乌海市委副书记、乌海市政府市长,中共乌海市委书记,中共锡林郭勒盟委书记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配置煤炭资源、开发地产项目、承揽建筑工程和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取8,515万余元的财物。
2008年至2012年间,白向群利用中共乌海市委书记、中共锡林郭勒盟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次占有712万余元的公共财物。
2010年10月至2015年2月间,白向群从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获取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指使他人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4,256万余元,非法获利1,717万余元;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4,308万余元,非法获利4,052万余元。
现年57岁的白向群于2018年4月25日被调查;同年10月30日被逮捕;2019年1月31日受审。
另外,中共最高检25日通报,就中共全国人大原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光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纪委官网5月9日通报,秦光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他是中共十八大以来首名“主动投案”的正部级高官。
9月26日,中共中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对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财新》的消息称,秦光荣的投案是因其独生子秦岭此前曾任华融投资董事会主席,赖小民案发后,秦岭也被留置调查。按照此说,秦光荣主动投案与其儿子被查有重要关系。
不过,在9月26日官方连串通报内容中,头一条罪名即指秦光荣“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公开发表与所谓“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其它罪名则和大多数落马贪官类似。
法广刊发评论文章认为,如果翻查秦光荣惹祸的源头,应是2014年7月底,前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落马之际,秦光荣当时在云南省委中心学习会议上与习近平唱了反调。
秦光荣当时在省委会议上就周永康案表态时公开表示:“官员不要随便举报,要以人为善,不能因为自己的一点自身利益就举报,自身清白干实事的也不要怕被举报”,并称“云南100封举报信,可能6封是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