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黑警竟然用实弹枪击一名中五学生。(图片来源:公有领域 中央社)
【看中国2019年10月3日讯】十一国觞,香港满街血光,黑警对抗争年轻人实行更残暴的镇压,勇武派也还以更激进的手段。不管如何,市民手上没有武器,虽然人数众多,但他们受到的伤害,比起他们对警察造成的伤害,根本是不成比例。
一个中学生在冲突中被警察当胸枪击,打穿肺部,几乎致命。这是首次警察用真枪实弹正面瞄准一个手无寸铁的学生,开枪将他击倒,引致重伤垂危。事后卢伟聪出来见记者,还为开枪的警察开脱,说他“合理”、“合法”。现场视频所见,当时有一个警察被打倒在地,周围有五六个黑衣人围着他打,黑衣人手上只是雨伞短棍,显然地上那个警察,根本没有生命危险。在一百多天的警民冲突中,我们见过多少次,七八个警察围殴一个倒地的市民?没有一次有市民丧生,可见被包围的警察最多只是受点皮肉伤而已。
而且,现场不远处,还有为数不少的警察,只要他们都冲出来,一定有能力驱赶那几个黑衣人。这样的冲突现场,根本没有必要直接使用真枪实弹来对付一个孩子?退一步说,如果警察拔枪,他至少应该先向天开枪示警,只要向天开枪,那些毫无防备的黑衣人一定四散逃命,没有人胆敢留在原地与警察对峙。但显然警察并没有经过示警这个步骤,一上来不由分说就是开枪射击。再退一步说,即使警察不经示警直接开枪,他也不必瞄准该学生的胸部开枪,他可以对准身体下肢,那样即使伤了他,也不会致命。显然,这个没人性的黑警,根本是想一枪把对方致于死地。
什么叫过度的武力?什么叫无必要的武力?就是这个黑警所为。自五月以来的反送中抗争现场,每次都是警察首先提升他们暴力的程度,从警棍到催泪弹、布袋弹、海绵弹到高压水车,现在连真枪实弹也直接对人射击了,再往后,是否用枪杀人也会成为常态?联合国对于政府行为中对人民的迫害,有一条“反人类罪”(或称“危害人类罪”),据维基百科解释,该条例规定:“是指那些针对人性尊严极其严重的侵犯与凌辱的众多行为构成的事实。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发的事件,或是出于政府的政策,或是实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许的暴行,如针对民众实施的谋杀、种族灭绝、人体试验、酷刑、强奸、政治性的、种族性的、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罪行。”
在新屋领监狱,已经有酷刑和强奸的传闻,太子地铁站有打死三人的疑云,这些虽然都未经证实,但不能绝对排除。现在,香港警察在众目睽睽下对准一个孩子胸部开枪,几乎等于无差别谋杀,这种“出于政府的政策,或是被政府允许的暴行”,已经犯下“反人类罪”!
我倒想问问卢伟聪,就算倒地的警察真的有生命危险,警察为什么不先向天开枪示警?警方内部指引,是否同意或鼓励前线警员未经示警直接向公众开枪?是否同意或鼓励未经示警直接瞄准公众致命的部位开枪?这个无人性的黑警,他开这一枪,合了什么理?合了哪一条法?林郑够胆再开第二次对话会,也应该问她这个问题。
近日有美国学者黎安友文章提到,习近平一个内部讲话,说中央会“保持耐心和克制,让地方政府和警方来解决危机”。中共的用意,就是任由港警使用无限度暴力直至开枪,来杀害香港市民,那样中共不必直接负责,中央坐视港警杀港人,等到把香港人杀怕了,中央再来收拾残局。
“十一”过后,港警杀人会成为常态,悲剧会一再发生,想及此,心情黯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責任编辑: 张云峰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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