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淫乱 持枪藏毒 云南一公安副局长被双开(图)


云南德宏州公安局前副局长杨从品今年2月落马。(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8月31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日前,中共云南省德宏州公安局前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从品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杨从品被指搞钱色交易,与多名女性长期淫乱,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及毒品等。

据陆媒报导,8月3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公布了杨从品被“双开”的消息。通报中罕见提到,杨从品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通报称,杨从品贪腐时间长达19年,被指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包括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和资金使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向商人老板借用钱款;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司法机关活动。

此外,杨从品还进行钱色交易,与多名女性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对配偶失管,致使配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1963年出生的杨从品,云南省芒市人,自2001年8月起,先后任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瑞丽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瑞丽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局长; 2006年12月至2014年8月,历任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支队长,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2014年8月任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年2月28日,杨从品被宣布落马。杨从品被查4个月前,2018年10月,杨从品的老同事,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原副局长杨刚被查。

杨刚最初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工作,辗转后勤、治安、警卫、装备财务等部门,调任陇川县后成为县公安局一把手,随后升迁到德宏州公安局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年4月30日,杨刚被双开。通报指出,其与涉黑涉恶人员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执法活动,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

杨从品的双开通报中指出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这与今年4月被提起公诉的云南省德宏州委原副书记、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所犯的罪名如出一辙。

2018年9月,余麻约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今年1月22日被通报双开。通报中还提到他进行钱色、权色交易;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犯罪。

据办案人员透露,在搜查其住处时,竟然搜出1支手枪和7发子弹。此外,余麻约以“地下组织部长”自居。他深耕德宏多年,曾费尽心思把自己打造成德宏“地下组织部长”。

余麻约在担任德宏州委副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共收受贿赂人民币640.44万元、港币10万元以及价值60余万元的手表、黄金等物品。其中余麻约先后26次收受时任德宏州下辖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杨某某的贿赂26.7万元,并将其提拔为该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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