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征空屋税两大难处 学者建议从强化囤房税下手(图)


台湾民众在“提点子”平台提案课征空屋税并迅速成案,财政部建议以强化现行囤房税等方式下手。(图片来源:pixaba/公用领域)

【看中国2019年7月22日讯】台湾房价居高不下,日前有民众在“提点子”平台提案课征空屋税并迅速成案,财政部日前召开协作会议,与会学者建议,考量空屋定义不易、稽征成本高,恐衍生新争议,建议以强化现行囤房税等方式下手。

台湾民众在平台上提案 建议课征空屋税

日前,有台湾民众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上提案,建议课征空屋税,且税率要“有感”,一个家庭如果有1间以上的房屋,应该要课税,税率订为房价的20%至30%,以缓解高空屋率、高房价情形。

提案人认为,虽然有钱人会极力反对,但不应让房屋再成为炒房客的投资工具,课空屋税也有助缩小贫富差距隔阂,并为政府带来更多税收;提案一出,短短12天就有5145人连署,通过附议门槛成案。

对此,财政部19日召开协作会议,邀请附议人、学者专家,内政部以及台北、新北、桃园、宜兰及彰化等地方财政局代表进行对话,厘清议题争点,并尽可能寻找可行解决方案。

财政部官员转述,协作会议聚焦议题包括课征空屋税是否能降低空屋率、空屋率与房价的关联性等;不过光是“空屋”要如何定义就有难度,不论是各县市或都会区与非都会区房屋的使用型态都不同,统一订定课征可能不符合各县市需求,需要审慎研议,以免伤及无辜。

官员指出,此外,要确认每间房屋的使用情形是否属于“空屋”,也会耗费不小稽征成本;会中有专家学者建议,透过加强既有的课税机制来解决问题。按规定,财政部于29日汇整各方意见作出回应,提供给各地方政府作为施政参考;会议逐字稿则将于8月2日上网公布。

与会专家学者之一的政治大学地政系特聘教授张金鹗认为,新增空屋税会面临如何界定空屋、执行成本过高等挑战,也有与现行“囤房税”重复课征疑虑,可能衍生新的争议;建议多管齐下,由中央带头强化既有租税工具,会是更积极正面的做法。

张金鹗表示,房屋税条例2014年修正通过,新增“囤房税”,将非自住房屋税率则由1.2%提高到1.5%至3.6%,并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囤房数,订定差别税率,但除了台北市外,其他县市态度比较不积极。

张金鹗建议,与其像现在授权地方政府订定差别税率,倒不如由中央带头,直接在房屋税法中明订,视持有非自住房屋户数,加重课征税率,或是再拉大房屋税法中,自住房屋(现为1.2%)及非自住房屋税率(1.5%至3.6%),降低非自用住宅贷款成数也是可思考的做法之一。

关注此议题的OURs专业者都市改革组织则提3点见解。第1,空屋多,房价居高不下但持有成本低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在点出空屋税课征的难处外,也应具体提出解决对策。

第2,现行持有自用住宅可达3户,应思考限缩减少,或改采“人均居住面积”概念,超过一定使用坪数即课征较高昂房屋税,以符合量能课税原则。第3,为改革地方政府怠惰提升税基、拒绝差别税率等作为,对课征不力的地方政府,中央应可祭出减少统筹分配款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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