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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环治港又一证据 立法会议员“不慎”流出

 2019-05-17 13:2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今早《国歌法条例草案》委员会开会,图为委员会主席廖长江
今早《国歌法条例草案》委员会开会,图为委员会主席廖长江。(RTHK截图)

【看中国2019年5月17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立法会正就《国歌法条例草案》辩论,今早内会上,有建制派在密议时忘记关上麦克风,结果将中联办干预香港自治的“证据”意外流出。

今早《国歌法条例草案》委员会开会,泛民主派议员持续反对行动,不满建制派临时加开会议,于是另外召开内会会议。按照香港立法会制度,会议需要有法定人数出席才能召开,而三个委员会会议,包括工务小组委员会及《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同时召开,分别在各会议上要求点算人数。

此时委员会主席廖长江与多名建制派议员在台上密议对策,但忘记关上麦克风。副主席张国钧称“民主派今早扯住(人手),是想《国歌法》委员会开不成”,廖长江则回应:“国歌法流会,我无所谓,但‘西环’一定会‘拆天’。”立法会秘书处发现后,随即“帮忙”关上2人麦克风。

由于驻香港中联办大楼位于西环,因此一般都会以“西环”代替。中联办为北京中央驻港机构,前身是北京驻港新华社,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中共在香港的统战组织,也被北京直言为“香港的第二支管治团队”。

人大常委2017年11月4日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要求港府立法配合。多个港媒指出,港府立法的“任务”,包括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并将规定中小学需要教授国歌;以及要求特首、行会成员、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在宣誓仪式前播放国歌等。

大陆《国歌法》列明必须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而且“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消息指,港府将有关条例也纳入香港法例,而教育局则在研究是否将国际学校也纳入“中小学教育”范围之内,以及《国歌法》在校园的执行细节。

大律师郭荣铿去年曾指出,教育属于香港自治范围,港府不应透过《基本法》第18条或附件三在《国歌法》加入教育方面的指引,否则已经违反《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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