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996 成功者总觉真理在握(图)


如果马云翻看过劳动法,他就会发现,996是违反劳动法的。(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4月21日讯】因为马云的一番言论,最近996成为一个热议话题。

面对这个热点,我有点沮丧——本不该讨论的事情,却吵成一锅粥,挺可悲的。

如果马云翻看过劳动法,他就会发现,996,也就是一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2小时是违反劳动法的。一个行为是违法的,还有什么好讨论的呢?

那么,劳动法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这里摘抄一下——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你看,关于每天、每周工作时长,以及加班时长,劳动法写得很清楚。

当然,法也有“恶法”,可如果觉得法条不合理,我们可以讨论是否修改它。不去谈法律规定是否合理,而去“倡导违法”,而且说违法是福报,这很奇怪。

马云对员工说,996,也就是一天工作12小时一周工作6天,是福报。他论证996是一个福报的逻辑是这样的——有很多人没有工作,有很多人虽然今天有工作但明天公司可能就要倒闭了。所以,一个人不仅有工作还能一天干12小时,这是幸运,这是福报。

这听上去好像挺有道理,但其实这个论证逻辑是有问题的。因为按照他的逻辑,我完全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有很多人一天只工作8小时,一周只工作5天,而且公司发展前景也很好公司福利也很好(这样的公司确实是有的),而你却996,你是多么不幸啊,这么没福报前世造孽了吧。

就算加班是福报之说成立,但他的另外一句话却道出这福报挺可怕的。他说,有996福报的人,在公司工作10年15年之后,可以做一些愿意做的事情,能够帮助自己的孩子更有福报。孩子更有福报,也包括孩子将来也有机会996吗?

马云是一个很成功的企业家,有他的伟大之处。但并不是一个人成功了或伟大了,就不会逻辑混乱——他以前是曾经公开说过,自己后悔投入了太多时间工作,没有时间陪家人的。

被指出言论有问题后,马云又进一步为自己辩护——“我完全可以说一些正确的话,但今天这个社会不缺正确的话,我们缺的是实话、真话、让人思考的话”。

这样的辩解有些耍赖,原来他知道自己说的是“不正确”的话,却通过给不正确的话戴上“实话、真话”的高帽子过关。言外之意,批评他的人说的虽是正确的话,但不是实话不是真话。这不仅是鄙视正确的话,而且是倒打一耙。

马云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有他的伟大之处。但一个人不能因为他成功和伟大,就可以鄙视正确的话——这个社会太缺正确的话了。

可是,话说回来,员工加班对员工有没有好处呢?能不能像马云说的那样加班可以改变自己呢?我认为是可以有好处的,也是可以改变自己的。好处是可能更快地提高自己,可能做出更多的业绩,可能更快地成长。因为有这么多好处,我也曾经常加班,但这是出于自愿,我为了获得更多或者说改变自己而愿意工作更长时间。可是通过加班改变自己,并不是说这个改变一定是好的改变啊,也包括“进ICU”、“过劳死”啊……

现实中,有些人确实通过投入更多时间工作,而获得了成长和提升,但也有人因为经常加班而过劳死啊。所以我们不能借助“幸存者偏差”赞美加班从而提倡加班、胁迫加班、强制加班。

什么叫胁迫加班呢?常见的办法是赋予“奉献精神”以极高的评价,贬低那些不肯“奉献”的人。提倡只讲付出不讲回报,宣扬无私奉献的人是有理想的人,宣扬加班工作的人就是有拼搏精神的人,从而,在道德上贬低、羞辱那些不额外奉献的人是没理想的人,是没前途的人,是没未来的人,是没拼搏精神的人。

从前,社会上流行一句话叫“劳动最光荣”。按照这个逻辑,劳动越多越光荣,一天工作24个小时更光荣。如果这逻辑成立的话,那么奴隶是比奴隶主光荣的。奴隶主确实愿意给奴隶佩戴劳动最光荣的小红花,但是奴隶主本人恐怕不稀罕小红花。

据说,罗素认为,“勤奋成为一种高品质,是统治阶级为贫民制造的枷锁”;他还认为“闲暇培植了艺术,发现了科学,产生了各种著作,发明了哲学,并改进了社会关系。没有有闲阶层,人类决不能走出野蛮状态。”

罗素这种说法也有极端的一面——就像长期加班拼搏可能带来成功但也可能进ICU一样,长时间的闲暇可以培植艺术发现科学,但也可能导致无所事事浑浑噩噩……

市场竞争激烈,让很多企业家焦虑。为了企业都够活下去或活得更好,要求员工更职业,鼓励员工更努力,是可以理解的。可是,要求或鼓励,还是要有一个底线,还是要尊重正确的话,还是要讲道理。

基于此,我总结如下几条道理——

1,大多数人工作是为了谋生,通过出卖自己的时间换得生活的本钱。企业购买员工的时间创造价值。这是一个交易,不应强买强卖。

2,一个人应该认真地完成工作,对得起薪水,这是起码的职业精神。

3,既然我们都同意建设一个法治社会,那么在我们没有指出法律有问题之前,是应该尊重和敬畏法律的。

4,出于个人自愿、理想、情怀而投入更多时间工作是值得肯定的,但这绝不意味着不加班不额外付出的人是没有理想没有情怀的和应该被贬低羞辱的。

5,一个人因为具备了影响众多人命运前程的权力,容易产生真理在握、藐视正确的傲慢。这是应该被警惕的。

是的,一个人成功之后会有权力在握的感觉,权力在握之后便会觉得真理在握,便会滋生“更宏大”的理想。要实现这理想甚至野心,就要发动大家,大干快上。于是赞美奉献精神歌颂劳动光荣,大手一挥,号召所能号召的人为了一个美好的未来“奋斗终生”……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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