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旧照(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4月18日讯】刚刚看了个视频,是一位美国华人谈张扣扣案。他谈了很多,其中的敏感内容略过不提。这位先生有一个看法很有意思,他说如果张扣扣案发生在美国,会是什么结果呢?他说99%的概率是张扣扣无罪。
原因是美国是判审团制度,象这种案件判定罪名成立,需要12名审陪员全部同意,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为什么不可能呢?因为道德和良知。
光看法律条文,张扣扣杀人的罪名确定无疑。但从道德和良知的角度,想12名审陪员全部认同用法律去惩罚他,这太难了。我不知道他的设想对不对,因为我不了解美国人的内心,我只知道如果我是审陪员的一员,我也不会忍心做这样的事。
以前谈过判审团制度,是从事实认定这个角度说的,指出陪审团给我们的启示是:没学过法律专业的人在事实认定上未必输于法官;判定一个人有罪无罪,常识足矣,并不需要专业的知识。看了这个视频,我才意识到道德良知也是判定一个人有罪无罪的重要一环。这位美国华人总结道,陪审团制度是让法治的中间多了人治的一环,而人治并非全是坏事。
我们说法律是无情的,又说法律不外乎人情,谁对谁错?其实这些古人早有争论,与张扣扣相似的案例,历史上有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判处死刑的,也有判了后特赦的,还有直接判无罪的。
我看到网友们的讨论,这几种主张都有,这真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我对这位华人敢如此肯定美国人内心的想法有点奇怪,甚至怀疑,难道美国人真的这样重视道德吗?我也不敢肯定大多数中国人的想法,我敢肯定的事只有一件,就是我自己的想法,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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