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夫妻新婚后始见家长 却无奈被迫弃婚(图)


中国福建省有一名罗姓男子跟张姓妻子新婚两个多月,当张女的母亲去罗男的家中见亲家时,竟然意外发现惊人秘密……(图片来源:Pixabay/公有领域)

【看中国2019年3月31日讯】中国福建省有一名28岁的罗姓男子跟26岁张姓妻子新婚两个多月,当张女的母亲去罗男的家中见亲家时,竟然意外发现二人是表兄妹关系!而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禁止近亲结婚的,所以连城县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二人之婚姻关系无效。

双方母亲竟是亲姐妹

据《HK01》报导,罗男住在连城,而张女则住在上杭,二个人均在深圳工作,亦因此而认识,随后谈了恋爱。到了2018年12月12日,决定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

2019年1月,当张女的母亲到罗男的家中见亲家时,竟然发现对方原来是多年不见的亲姐妹,让罗男和张女当下呆若木鸡,不知如何反应;虽双方母亲姐妹重逢相当兴奋,但是夫妻二人却是非常尴尬。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求婚姻无效

罗男和张女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张女于2019年2月22日告上法庭。张女在庭上表示,由于两人的母亲为亲姐妹,所以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而罗男出庭时亦表示对于张女的陈述毫无异议,更指出双方没有任何财产问题要处理。

法院认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本案中,罗男和张女系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妹,是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双方之间的婚姻应该认定为无效。

网民都对事件表示难以置信,“家长也都没见过面,这样就结婚了”、“这表亲实在很疏远吧?居然不知道是表兄妹?”。

所谓的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等;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则是指的是与己出自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

旁系血亲含三大类: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即同一个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和侄儿、侄女,舅、姨和外甥、外甥女;还有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含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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