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两位中校退役后赴中国经商,涉嫌被吸收当共谍,帮忙发展组织,刺探台湾军情,近日遭到法院判刑。图为边鹏(右)跟林世斌(左)。(图片来源:LTN)
【看中国2019年3月15日讯】中华民国国防部电讯发展室退役中校边鹏跟中科院退役中校林世斌,退役之后赴中国经商,涉嫌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办公室主任王永旭所吸收当共谍,帮忙发展组织,刺探台湾的战机军情。新北地院3月14日审理终结,依违反国安法未遂罪,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以上诉。
退役中校被吸收当共谍
据《LTN》报导,检方起诉指出,2015年间,边鹏被王永旭吸收,受指示收集我国国防报告书,于是从网络下载国防部报告书的电子档,还至书局购买纸本。
同年12月,边鹏安排范姓空军退役上校和其他空军军官一同前往中国浙江杭州,一起参观笕桥中央航校旧址,并借此将国防报告书资料交付给王。
边鹏返台后,再以免费招待机票食宿为由,于2016年9月邀范男前往中国福州,跟王永旭等5名中国空军军官见面会谈。
会中讨论台湾空军夜间作战、夺岛战术以及空战演练仪等主题,还频频向范男刺探“台湾战机落地后,加油及装填弹药后恢复战备的时间”等军事机密。
范男因此怀疑边鹏帮助中国发展共谍组织,回台后向国防部军情局举发,之后并未再受边、王之邀赴中。
林世斌则是在2009年间被王永旭吸收成为共谍,同样是以招待食宿为由,带游姓空军退役上校前往中国西安旅游,并且安排餐叙与王见面。
隔年林世斌再度提出邀约,可游男心生警觉。到了2014年后,王指示林男趁邀约游男赴中旅游,将其吸收以发展组织,但游男未再前往。
法院判决
案件审理时,边、林否认犯行,并辩称这样的行为不算发展组织,但辩词未被采信。法官认为,两人皆为退役军官,领有国家俸禄,竟为谋求个人私利,意图危害国家安全。
法官考量两人实际仅各安排一人与王接触,之前没有前科纪录,依国家安全法第5条之一第1项“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替大陆地区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处两人各徒刑6月,均可易科罚金。
而边鹏另涉嫌犯国家情报工作法泄漏或交付非秘密资讯罪的部分,法官指出,边鹏离职时,尚未施行国家情报工作法,而边鹏也未签立任何保密切结书;加上其交付资料任何人均可从国防部网站下载,或前往书店购买,且国防部在制作此报告书时,必会筛选可揭露的讯息,避免对国安造成危害,因此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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