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器在中国兵器史中为何是独一无二的?(组图)
剑在最早的时期是作为兵器来使用,到了后来作为礼仪佩饰。(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剑作为古代兵器,因其身有双刃,剑端锋利,可斩可刺,而被广泛应用。古战场上近身格斗,防身卫体,均是剑光闪烁。而剑又由于长度适中、重量合度、形体巧致多适合随身佩带。几千年来,剑始终没有在人们的视野中消失,这一点在中国兵器史中是独一无二的。从战场士卒杀敌的兵器,到上层贵族炫耀身份地位的佩饰,剑的功能逐渐发生了演化,以致后来的帝王将相,武士侠客,甚至文人雅士,道人法师,无不与佩剑有关。
佩剑的起源与方式
一般认为,佩剑源于北方草原游牧部落随身佩带短剑、短刀的习俗。这是因为游牧者随身佩带刀剑既能够防身,又可以随时用于切割植物或者食肉。剑作为兵器,与士卒生命相关,必须随身携带,同时剑的形制也适合随身佩带,因此,可以说佩剑这种形式是剑产生之日起就存在的。
从早期作为兵器到后来作为礼仪佩饰,剑的佩带形式经历过一个逐步改善的过程。陕西省长安张家坡西周早墓出土铜剑置于死者腰部右侧应为生前佩剑的佐证。西周时期的一些贵族墓,亦多有铜剑出土,应该是墓主人生前随身所用。武王伐纣,功课殷都,驱战车至露台,用剑刺穿纣王的尸体,也证明武王佩剑上阵。而在秦始皇陵出土的铜马车弩手、陶俑,以及敦煌壁画,古籍插话等实物资料中,我们还能找到古代佩剑和佩剑形式的实例,从中发现佩剑形式的演化和发展。
佩剑通常都是悬挂于腰间,因为早期剑都比较短,无鞘,所以早期佩剑一般都是在剑首设有一个圆环,将绳子穿入圆环并系在腰间。
随着礼仪佩剑装饰的日益繁复和豪华,佩剑就越具有装饰性。(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西周晚期起出现剑鞘,剑亦加长。于剑鞘上部设环或耳,穿绳系腰间,以一种合适的角度,佩戴于身侧或者身后。为使系卸方便,则在绳子系腰一端固定一颗大珠子。系腰是塞入腰带,卸剑时拔出珠子,十分方便。大概是由于珠子容易滑脱,并且佩戴腰间也不舒服。而后被剑钩替代。变成一端固定于剑鞘,一端勾扣于腰带。
春秋时起出现璏(zhi:玉制剑鼻)。它可以直接穿腰带,璏其实是一个装设重在剑鞘正面的长方框。将剑鞘的背面贴着佩戴者的腰际,腰带穿过长方框,束紧腰带,剑就不会晃荡。璏的位置一般在剑鞘的中上部,由于剑的发展趋势越来越长。因此璏在剑鞘的位置越来越靠近中间位置。某些剑镶有玉璏,并雕刻精美的纹饰,已属于玉剑范畴。这种方法一致流传到汉代,此后的佩剑方法越来越复杂,但都万变不离其宗。
悬剑于腰是正统的佩剑形式,变化的是剑鞘上悬剑的配件。随着礼仪佩剑装饰的日益繁复和豪华,佩剑就越具有装饰性,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在剑鞘背部装设剑梁,梁上近两端处各有一孔,以穿绳悬挂。这种方法由一点悬剑发展到两点悬剑,便于调整悬剑角度,更具有稳定性。
从本质上来讲,佩剑的方法多种多样,而且每个时代多种并存,所以说仅是较典型和较流行的形式。根据云南晋宁石寨山画和这个地方的一个战国墓的考古资料。云南一带流行一种斜挂于肩的佩剑方法,就是讲剑斜背在肩上,这种方法对于气候温湿,衣着单薄,穿行于丛林中的云南人来说,比腰间佩剑更合适。所以说,佩剑的形式即具有时代性,也具有地域性。
悬剑于腰是正统的佩剑形式,变化的是剑鞘上悬剑的配件。图乃战国环首短剑。
礼仪佩剑
用于佩饰的剑在加强装饰的同时,其兵器的功能逐渐减弱甚至消失,礼仪的功能随之增强,礼仪佩剑应运而生,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玉具剑和班剑。
玉具剑是饰玉的剑,饰玉的部位多为剑首、剑格和剑鞘。
一、玉具剑
玉具剑由于制作精良,玉具雕琢繁复,装饰华丽,极富贵族风范,故历来被认为是王公贵族专用的礼仪佩剑,其华美的程度与佩剑者的身份地位有关。因此,在研究古代礼仪佩剑的等级制度方面,玉具剑无疑是值得重视的实物资料。
雕玉水仙纹柄嵌宝石短剑。
二、班剑
班剑是一种有纹饰的剑,或饰以花纹,或以虎皮饰之,实为斑剑。“班”通“斑”,故作斑剑。据《五臣注》说:“班剑无刀,假作剑形,画之以文,故曰也。”《唐开元礼》“汉制朝服带剑,晋代以木,谓之班剑”。因此班剑又称“木剑”或“象剑”。可见班剑已完全失去武器的功能,是一种真正意义的礼仪用剑。
班剑盛行于晋代,早先作为上朝佩剑之用,以木剑代替铁剑,既满足了礼仪佩剑的需要,又可防止佩带真剑的种种不测。因此,随后班剑就成为仪仗队中一种形式,同时,仪仗队中佩带班剑的武士也被称作班剑。如《文选・卷六十》:“前后部羽葆鼓吹,挽歌二部,虎贲班剑百人”。《晋公卿礼秩》规定:“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给虎贲二十人,持班剑。”可见当时班剑已作为礼仪中的一种规格,这种礼仪佩剑的仪仗队模式后来一直得以保存和沿袭。如唐代平阳公主出殡,用班剑四十人;《宋史・志第一百・仪卫五》:“……次骁骑,骁胜,宣武,虎翼指挥使各二人,班剑六十,仪刀六十。”可以说,班剑是礼仪佩剑发展较为成熟时的一种特别形式。
三、尚方宝剑
说到剑的礼仪佩饰,值得一提的是尚方宝剑。“尚方”一词源于官制,秦汉官制设少府,少府设尚方令、尚方丞,汉末起分为中、左、右三尚方,之后历代沿袭,其职责是掌管御用刀剑及玩好之类。《后汉书・蔡伦传》载:“中常侍蔡伦加位尚方令,监作剑即尚方剑,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这里的“尚方宝剑”指的是皇帝御用的剑。而《汉书・朱云传》记载:汉武帝时,诤臣朱云上书:“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侫臣一人张禹之头”,这“尚方斩马剑”应为后世民间俗称的尚方宝剑。到了唐代,尚方宝剑成为至高无上的象征,皇帝赐予钦命大臣用于先斩后奏,斩奸臣、杀贪官,为民除害。明代刘基诗云:“先封尚方剑,按法斩奸贼”。从中不难看出尚方宝剑将剑的兵器功能与礼仪功能实现了升华和统一,并达到了极致。
春秋起,随着礼制的弱化和礼制观念的淡化,佩剑范围日趋扩大,以致渐渐成为一种时尚。(图片来源:Pixabay)
礼仪佩剑的发展过程
说到礼仪佩剑,剑与佩剑者的身份关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但只凭现有的考古资料很难得出一个系统的结论,而从历代的礼制及相关文献的记叙上看,却较能发现其发展的轨迹。在“礼不下庶人”的西周时期,礼仪佩剑仅是诸候贵族的专利。《说文》说:“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候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则带剑,无事不得带剑。”说明一般庶人只有在有战事的时候可以带剑,平时只有天子、诸候、贵族可以拥有剑。这一点从考古资料上也能得到证明,如陕西省少陵原西周墓出土的盘龙纹镂空剑鞘的铜剑,其制作精美绝非常人所用;而河南省三门峡市西周虢国墓的一把玉柄铁剑,更是出于虢国国君虢季墓中。
玉动物面纹剑镡(琫)。
一、配剑方式的改变
春秋起,随着礼制的弱化和礼制观念的淡化,佩剑范围日趋扩大,以致渐渐成为一种时尚。《正义》说:“春秋官吏各得带剑。”说明这时已经让官吏带剑了。《战国策・齐策四》记载了齐人冯谖“弹剑而歌”的事,冯谖只是孟尝君门下幕僚,居然也能随身佩剑,借机弹剑而歌。更有《吕氏春秋・察今》中关于楚国人“刻舟求剑”的故事,都说明当时佩剑已远远超出贵族的范围,士阶层、侠客以及富家子弟等都可以将佩剑作为一种修饰。可见,这一时期的佩剑并无多少礼制的规定和限制,只是身份越高,剑的制作越精美,材料越贵重而已。汉代佩剑更显宽泛,《晋书・舆服制》载:“汉制自天子至于百官,无不佩剑,其后惟朝带剑。”同时,西汉又是中国铁剑的黄金时期,剑的数量之多,质量之高与当时的冶炼技术、战事等有直接关系,但礼仪佩剑的盛行也应该是促使铁剑发展并走向鼎盛的重要原因。
考古资料表明,东汉后,剑的数量锐减,以后历代剑多以礼仪的面目出现,剑的形制更丰富多彩,佩剑的礼制要求更趋宽松,以致渐渐地将剑视为宝物,或随身佩饰,或悬壁明志。不仅如此,剑甚至还被升华成为除凶致福,伸张正义的化身,三国曹植《杂诗》:“美玉生磐石,宝剑出龙渊,帝王临朝服,秉此威百福。”宋代欧阳修《宝剑》:“此剑在人间,百妖夜收形。”清代女侠秋瑾《遮鸪天》:“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
佩剑能显示其人的身分地位。图乃战国宝剑。(以上图片来源皆为国立故宫博物院)
二、配剑显示身分
关于佩剑人身份地位与所佩剑的尺寸重量关系,无论从考古资料及文献记载上均难以得出较完备的结论。《周礼・考工记》载:“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所谓“身长五其茎长”是指剑身为剑柄5倍长的剑,“锊”,古代重量单位,约合十六两制的6.67两,“重九锊”约为3斤12两。
一般认为这是对当时“士”阶层佩剑规格的规定,即“士”分上、中、下三等。身份越高,佩剑越长越重,依次递减。但有人认为这是对王者卫队的规定,卫士中按身高分上、中、下三等,身高而有力者佩长重之剑,身矮而力微者佩短轻之剑。从佩剑持剑协调的角度看,后者的说法更为合理。从诸多实物资料和文献描述的情况分析,佩剑的珍贵程度是等级差别的真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