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官司赢了!“小王经纪人”宋喆判决结果出炉(组图)


王宝强控告害他戴绿帽的前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今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合成图片)

中国大陆“草根”演员王宝强控告害他戴绿帽的前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今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北京朝阳法院审理指出,宋喆侵占232.5万元人民币(约1050万元台币),判处有期徒刑6年。

王宝强于2016年8月14日突然在微博发布离婚声明,指责妻子马蓉与他的经理人宋喆有“婚外不正当关系”,因此决定诉请法院解除与妻子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停止与经理人宋喆的合作。当时有消息爆出,马蓉和宋喆2人私下不仅有“婚外不正当关系”,还秘密商量要夺走王宝强财产,一起远走高飞……等一连串爆料,引起离婚及争产纠纷。


王宝强于2016年8月在微博发布离婚声明,指责妻子马蓉与他的经理人宋喆有“婚外不正当关系”。(图片来源:视频/微博撷图合成)

据悉,自2014年到2016年,宋喆担任王宝强工作室总经理及经纪人,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另一名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等手段,侵吞王宝强影视工作室演出,及其广告代言等各项业务款共计232.5万余元人民币,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2017年9月26日,宋喆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局机关执行逮捕。


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一连串爆料,引起离婚及争产纠纷。(图片来源:微博撷图)

王宝强律师张起淮曾于今年7月发文,“宋喆、修雨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结束。宋喆当庭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今(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宋喆获刑6年,修雨乐获刑3年,并须返还王宝强工作室232.5万人民币。对于判决结果,宋喆表示,是否上诉将考虑后再决定,修雨乐则当庭表示上诉。

据悉,王宝强控诉前妻马蓉与宋喆有“婚外不正当关系”的离婚诉讼于今年2月11日下午判决出炉,法院针对王宝强离婚案,以及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宣判,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

而马蓉提出的名誉权案,法院则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如今宋喆当庭认罪侵占财务,一审被判6年有期徒刑,让不少网友直呼痛快,“这就是报应”、“大快人心”。王宝强律师张起淮在判决结束后晒出了与王宝强的合照,两人皆笑容灿烂,心情大好。


王宝强律师张起淮在判决结束后晒出了与王宝的合照,两人皆笑容灿烂,心情大好。(图片来源:微博撷图)

王宝强马蓉离婚案回顾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随后宋喆妻子杨慧起诉宋喆离婚。

2016年8月15日,王宝强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前往朝阳法院起诉离婚。

2016年8月29日,王宝强原经纪人宋喆的离婚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开庭审理。宋喆妻子杨慧到法庭,宋喆没有出现。

2016年10月18日,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马蓉起诉王宝强名誉侵权,两案迎来一审的庭前会议,王宝强方围绕财产、子女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并提交相应证据。

2017年9月11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警方控制。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2018年2月11日,王宝强和马蓉两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王宝强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宣判,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随后马蓉表示对两案上诉。

2018年6月15日,王宝强离婚案二审开庭,马蓉现身北京三中院。

2018年6月22日,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两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马蓉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故两案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0月18日,被告人宋喆和修雨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定判处宋喆有期徒刑6年、修雨乐有期徒刑3年,并须返还王宝强工作室232.5万人民币。

本文留言

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