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接受天价罚款:如果在加拿大会怎样处理?(图)


如果范冰冰逃税案发生在加拿大,会怎么样?(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8年10月4日讯】中国娱乐圈影星范冰冰因涉嫌逃税漏税,连续几个月成为媒体报道热点。10月3日,中国官方宣布,范冰冰须连缴带罚上交近8.8亿元人民币;同日,范冰冰亦在微博沉寂123天后,发出致歉信,承认逃税问题。依照中国法律,范冰冰偷逃税款属初犯且态度良好认罚缴税,因此可不必坐牢。不过,如果范冰冰是加拿大的纳税人,事情就没这么简单了。那么在加拿大逃税 后果会如何?

加拿大男子逃税3万被判刑6个月

加拿大当地媒体2016年11月报道,加拿大卑诗省本拿比46岁的男子Keith David Lawson,涉及两宗逃税指控。报道称,CRA(加拿大联邦税务局)在调查中发现,Lawson在2004年至2008年的报税年度,未申报收入总额达159,629元,逃缴联邦收入税18,036元。他在2005年至2008年报税年度,也未缴12,681元货劳税(GST)。

此外,Lawson为一间抗议纳税的组织Paradigm Education Group工作,该组织说服加拿大人不须为他们的收入报税,以及教导他们如何逃税。该组织还出售书籍、DVD和CD等产品,举办收费研讨会,教导参会者怎样非法逃税。

Lawson最后被判处6个月刑期和罚款30,717元。而另一罪名是教唆他人逃税罪,被判12个月刑期,两罪并罚判处刑期18个月。

税务局提醒民众,必须如实申报收入,一旦逃税的罪名成产,法庭将处以最高相当于逃税金额2倍的罚款,以及最高5年的刑期。

华商逃税被判20个月刑期 罚款24万

根据列治文英文社区报纸《Richmond Review》消息,列治文居民梁耀辉(Ivan Yiu Fai Leung,译音),在圣约翰堡(Fort St.John)经营珠宝店期间虚报营业收入,偷逃税款。

法庭资料显示,梁耀辉隐瞒262,095的收入没有申报,逃GST税款59,320元,最后他被罚款241,061元,并要接受20个月有条件刑期。虽然这20个月刑期基本上是家居软禁,但他在服刑的首12个月不得外出。而之后的8个月,除特别紧急情况或获得批准外,他在每晚11时至早上6时,都需要留在住所。

大温开素里发商因漏报税 被罚得宣布破产 外加两年刑期

一位素里房地产发展商,因漏报约46.2万元销售税,被省法院判其不仅要偿还所欠税款,还需支付46.2万元的罚款。另外,这位发展商必须在家中软禁9个月,以及执行社会服务令。

加拿大税务局指,Millenium Century Investment Ltd.公司唯一负责人Rajinder Singh Mann于2010年5月至2011年10月,一共出售44个在Maple Ridge的镇屋单位,但未有申报,以及缴交合共46.2万元的销售税(GST和HST),被控7项欺诈销售税罪。BC省级法院判其两年减1日的监禁缓刑,当中包括在家中软禁9个月、150小时社会服务令,以及在两年内偿还欠款46.2万元及罚款46.2万元。

法庭文件显示,Rajinder Singh Mann在2003年就因欠税宣布破产。2018年再被追、罚百万巨款,估计他又得宣布破产了。

业内人士说法

华人刑事律师沈晨告诉媒体,按照加拿大的税法对个人或公司偷逃税单一指控,最高刑期可达5年,理论上如果有多项指控则刑期需累积计算,比如有5项指控,每一项都判处最高刑罚的话,累积刑期可高达25年,但是也要区分犯罪程度和辩护意见决定。

如果根据“刑法”第380条被判有欺诈罪,可能会面临最高达14年的监禁。

华人税务上诉师胡商说,加拿大对逃税犯罪的惩罚主要有两方面,一个是罚金(高达200%的应纳税金额),一个是监禁(坐牢),但最高刑期是5年;还有犯罪记录也是一个不好的事,也算是一个惩罚,因为有犯罪记录出国很难。一旦判了监禁,就与其它刑事规则一样,如最低在监狱需呆多长时间,监外执行,提前释放等。针对范冰冰的案子如果发生在加拿大,估计会被罚款,同时要蹲监狱一段时间,表现得好会被释放;但也很有可能是监外执行。

加拿大税务局严查逃税

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严查逃税,对于被指控逃税的加拿大人,CRA将收集他们的指纹并备案,以限制他们出境。

长期以来,加拿大在国际上一直被认为对白领犯罪不严,几乎没有起诉和判刑,即使判刑也是以月计,极少以年计。但自从巴拿马文件公布之后,杜鲁多的自由党政府立即宣布给CRA拨款近$5亿,在未来5年内加强税务执法,打击逃税漏税。

CRA的局长助理Ted Gallivan表示,税局查税的重点仍然是富人阶层的个人报税,以及跨国企业的公司税,对于那些巴拿马文件中揭露出来的、利用离岸避税的人士更不留情,即使他们愿意坦白也不从宽,既不会洗脱他们的罪名,也不会因为他们自愿公开逃税实情而从轻处罚。

对定罪者罚款狂涨三倍刑期从平均18个月增至26.5个月

根据加拿大国税局CRA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17报税年与2011-12报税年相比,虽然因逃税被定罪的个案大幅下降,前者为17宗,后者则高达137宗,但对定罪者罚款狂涨三倍:2011-12税年对每位定罪者的平均罚款为$46,000,而2016-17税年则猛涨至平均$123,000。而对定罪者的刑期也大幅上升:2011-12税年对每位定罪者的平均刑期18个月,而2016-17税年则增至26.5个月。

本文留言

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