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守本分自然能够避除灾祸,吉无不利。(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人们常说一句话,“福祸无门,唯人自召”,是祸是福,完全看个人的行为而定。既然福祸操之在己,那怎样才能得福避祸呢?《易经》的智慧告诉我们,是福是祸主要就在能否谨守本分,也就是守分。
一、安守本分,不做出位之事
《易经》中讲:“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这句话是提醒人们,要安守本分,不要去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情,否则大祸必至。
所谓守本分,就是孔子说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也就是曾子说的:“君子思不出其位。”
《长短经・反经》里,记载了孔子与他的学生子路之间的一件事。有一次子路去做邵这个地方的长官,鲁国的卿大夫季氏限百姓在五个月以内开通一条运河,由子路主管这件事。
为了要鼓励大家做工,公家的经费又不够,子路就自己掏腰包,把自己的薪水贴上,乃至从家里弄粮食来,供给大家吃。孔子听到了这个消息,马上派子贡去,把子路做好给工人吃的饭倒掉,把铁锅给砸破。
子路气坏了,跑去跟老师吵架,对孔子说:先生天天教我们要做好人好事,推行仁义,现在我这样做,却让子贡来捣乱。您这是嫉妒我行仁义吗?
孔子却说:子路!你不要糊涂,当了天子的人,因为天下都是自己的,所以能爱天下;当了诸侯,就爱自己国家的人民;当了大夫就只管自己职务以内的事;普通人,就爱自己的家人。仁义之举当然是好事,但是超过了范围的仁义,就侵犯了别人的权威。对你自己,对大家、对长远发展都是不利的。(“过其所爱,是曰侵官”)
孔子这样做,也是对子路无比的慈爱,是爱护学生如自己的儿子一样,因为子路这样一做,他会大得人心,但必然会引起的嫉妒,有人就非把子路害了不可。所以,就连实施仁义爱人这种事情,晓得自己的本分,也要恰到好处。
在哪个位置想哪个位置的事,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越矩,就是守住你的位,就是守分。
二、安守平淡,让自己的内心变得强大
《道德经》中有“三知三守”的说法:“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用白话讲就是,有足以称雄的实力,而安守着柔和的状态不露锋芒;对万事万物都明察秋毫、洞烛千里,却不以自己的看法、意志强加于人;可以达到荣华富贵、重权厚利的地位,仍能安守平淡的生活,永恒的德行才算圆满,回归到纯真质朴。
总结起来,君子都是藏器于身,但安守本分,不漏锋芒的人。要做到这点,靠的就是守住自己的心。
中晚年时期的曾国藩,手握重权,但他却一直坚守自己的内心,不贪污、不行贿、不谋私、不枉法。
曾国藩担任两江总督时,有一个县令欲拿王羲之书法的唐代摹刻帖贿之,其为宋代淳化阁帖的祖本,异常珍贵,价值连城。但曾国藩在赏玩片刻后,原封不动地退还回去,并在当天日记中写下八个字:“世间尤物,不敢妄取。”
曾国藩死后,留下的财产不足两万两银子,仅相当于一级官员一年的养廉银。如此,在那个昏沉的乱世实属难得。
只要守住自己的心,以不变应万变,不管环境如何变化,不管有什么样的风风雨雨,不受干扰,不受诱惑,沉着应对,就能不被外物所扰,不为外境所转,既使身边乱纷纷,也自能岿然不动。
守得住心的人,温厚、宁静,就像大地,永远把自己置于低处,但没有人否认它的博大;守得住心的人,收敛、含蓄,就像大海,永远把自己放在低处,但没有人否认它的深邃。守住内心,才能保持淡定与宁静,才不需要通过别人的认可来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强大。
三、守口如瓶,是人最好的修养
《易经》云:“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众。”这是让我们要守住自己的嘴。有人在与别人相处时,夸夸其谈,自认为似乎眼界很开阔,知识很渊博,积淀很丰厚,岂不知给人的感觉却是轻薄、肤浅和狂妄。
吉祥的人言语很少。因为他的心静得下来,心一静下来就懂得审时度势,察言观色,所以话不多,但是话一出来就会让人家觉得很能够信任,所以他都在适当的时机才开口。
庄子在《人间世》中感叹道:“夫言者,风波也!”自古以来,祸从口出的例子数不胜数,轻则得罪人,重者甚至丢掉性命。
《艾子后语》中记载:赵国有一个方士好讲大话,他自称自己已经活了几千年了,见过伏羲、女娲、神农、蚩尤、苍颉、尧、舜、禹、汤、穆天子、瑶池圣母等等上古神仙。
有一天,赵王从马上摔下来,伤的不轻。医生说,需要千年以上的血才能治愈,于是赵王就命令把方士杀了取血。吓得方士赶紧澄清自己是吹牛,但是赵王不信他,认为他是为了保命而撒谎,还是把他杀了。
守住嘴不是不说话,而是会说话,就是孔子所说的“讷言”。孔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老子则曰:“大辩若讷。”“讷言”,即忍而少言,谨慎慢言,说话前要三思,切勿口无遮拦,信口开河。
守住嘴就是在不高兴的时候不说话;心不平时,不说话;有牢骚、有情绪时,紧闭口,不说话。
谨守本分的人,能守住位,能守住心,能守住嘴,认认真真做人,脚踏实地工作,不偷奸耍滑,不坑蒙拐骗,不欺不诈,不妒不媚,上不愧天,下不愧地,堂堂正正,坦坦荡荡,自然能够避除灾祸,吉无不利。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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