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母亲天不容 天雷击毙不孝子

辽宁庄河光明山镇的北关,有一乡下人,叫王子臣,三岁丧父,由寡母辛勤抚养成人。60年代,政府照顾,保送王子臣到芙蓉铜矿当工人,当时的国家职工在农村显得很了不起。娶了媳妇,也生了孩子。夫妻上班,缺人做饭、带孩子,就把老母亲从农村接到矿上,做饭带孩子。既有“保姆”又不必付工资,本当和睦相处,以慰老母安度晚年。谁知王子臣娶了媳妇忘了娘,媳妇对婆婆不好,儿子又听妻子的,共同虐待亲娘。“侍候”子、媳稍不如意,非打则骂。年长月久,母亲不堪忍受,有时说:“我这苦命人,真不如死了好。”其媳说:“你想死吗?你真死了,我就到市场卖你的大碗肉”。她敢对老妈说这样的话,可见平时是如何的虐毒了。

有一天夜里,风雨交加,雷声隆隆,一团红球破窗而入,“轰”的一声巨响,天雷同时击毙了王子臣夫妇。当时坑上共躺了老少三代五口人,王子臣夫妇睡在两头,在中间的祖母、小孙子,竟安然无恙!天雷殛人,如此之巧。这是1964年的事,乡里的人都知道此事。

(据宋代淡痴道人《玉历宝钞》之附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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