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上诉失败 即时入狱12个月(图)
曾荫权就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上诉失败,即时入狱12个月。(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7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前特首曾荫权被指在任内涉贪、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法庭今年3月颁令曾荫权须支付500万元讼费及判囚20个月,当时被广泛批评刑罚过重。曾荫权保释提出上诉,而上诉庭今日早上颁令,一致裁定曾上诉失败,但考虑曾的情况,减刑后判即时入狱12个月。
上诉庭酌情减刑 拒绝保释即时入狱
曾荫权曾扬言休后会定居深圳,后来廉政公署调查后,发现其在行政会议举行会议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及其后更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多项申请期间,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或披露,或向行政会议隐瞒他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就一个位于深圳东海花园的三联式住宅物业(该物业)的租赁所进行的商议,以及于2010年11月向黄楚标的公司所支付一笔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款项、以及在建议提名有关单位设计师何周礼给港府授勋及嘉奖制度时,隐瞒自己与其的关系。
现年73岁的曾荫权,去年2月被裁定上述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20个月,获保释等候上诉,而控方律政司当时曾向法庭申请向曾荫权追讨500万元讼费。而另一条控罪因为经历2次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共识,而2度解散,律政司未公布是否会继续提诉。
上诉庭今日颁下95页判辞、驳回曾荫权的上诉理由,判辞指曾至今仍未解释没有申报租用深圳豪宅的原因,但认为曾年事已高、曾经服务香港公职、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等,因此酌情减少需要支付的讼费至100万元;至于刑期方面,上诉庭认为原审量刑起点太高,家上考虑曾荫权过往曾任香港公职及对香港有贡献,因此减刑6个月、总刑期为12个月。
曾荫权一方在庭上随即提出保释,但法官表示:“你未看判词,如果你看完95页判词,你会发现没有理据申请保释”,并指今天也未能处理保释申请,因此曾荫权须即时返回监狱继续剩下约7个月刑期。
据悉,曾荫权闻判后神情冷静,取下手表和领带交给妻子后,步入监仓。不过下午传出曾荫权因身体不适,目前已经送院治理。
或将继续上诉 “生杀大权”视乎林郑
苹果日报报导,曾荫权妻子离开高等法院时透露,有计划就有关判决继续上诉至终审法院,“将与律师商讨,尽快决定下一步行动”。
曾荫权1967年加入港府,从二级行政主任开始一路晋身出任特首,两度获英女皇颁发的官佐勋章(OBE)及爵级司令勋章(KBE),主权移交后亦曾获特区政府颁发最高荣誉的大紫荆勋章。曾荫权2002年退休,估计可获约1,200万元退休金、每月再8万元长俸、以及多项福利服务。
然而,如果这次曾荫权终极上诉失败,上述的福利及勋章均有可能被取缔。港媒报导,有关决定权均在现任特首林郑月娥手上。而公务员事务局亦表示,“根据退休金条例,若退休公务员被裁定任职政府工作有关的罪行,而特首又认为罪行对香港造成严重损害,政府可取消、暂停或扣减其退休金。”;而礼宾处则指出,“获授勋者如因被定罪而入狱1年或以上,无论是否缓刑,或作出影响授勋及嘉奖制度名声的行为,政府会考虑是否须褫夺其勋衔,每宗个案须由特首亲自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