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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皇家一号”案 河南警察学院原院长获刑10年(图)

 2018-07-10 10:1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涉“皇家一号”案河南警察学院原院长获刑10年
曾涉“皇家一号”案的河南省警察学院前院长毛志斌其已被判刑的消息近日传出。(大纪元合成)

【看中国2018年7月10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日前陆媒披露,涉河南“皇家一号”夜总会一案的河南省警察学院前院长、党委副书记毛志斌已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7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判决书,河南省警察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毛志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还被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赃款人民币436万余元、美元1万元、港币10万元,赃物门面房一套被追缴。

毛志斌被指控在工程承包、职务职级调动、工作安排中利用职权进行钱权交易,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447万余元,红木家具一套(20万余元),门面房一套(35万余元),美元1万元,港币10万元。

2014年7月28日,毛志斌被调查。2016年11月,河南省漯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毛志斌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一审结果出来后,毛志斌曾提出上诉。但2017年3月21日,河南省高级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现年63岁的毛志斌其仕途一直在河南,历任河南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河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等职。2011年7月13日,其被任命为河南警察学院院长。

刘国庆、毛志斌、秦玉海涉“皇家一号”夜总会

据报导,刘国庆、毛志斌、秦玉海都涉“皇家一号”夜总会案。其中前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刘国庆是“皇家一号”股东。

刘国庆和毛志斌两人有诸多交集。刘国庆1995年曾调任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后,先后任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常务副厅长等职,2008年3月调任驻马店市委副书记,后来出任市长、市委书记。2017年1月,刘国庆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毛志斌落马一个多月后,2014年9月,曾主掌河南省公安厅9年多的时任中共河南省人大副主任秦玉海也落马。2016年11月,秦玉海以“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有陆媒还披露,秦玉海是“皇家一号”幕后的大靠山之一。而秦玉海的后台被指是江派前常委周永康和李长春。

2013年11月1日夜,被称为中原地区第一大会所、有河南“天上人间”之称的郑州“皇家一号”夜总会被突击搜查,来自河南新乡的一千多名警察悄无声息地包围了人山人海的“皇家一号”,被带走的人“押了十几车”。被查封前,共招募公关小姐4,500余人,其中卖淫女2,900多人,有记录卖淫1,620余人次。

2016年2月官方通报,有155名政法系警方人员涉“皇家一号”案被查处。其中124名为身兼基层领导职务的警察,26人为处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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