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院两任院长落马

【看中国2018年6月22日讯】6月21日,中共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同天发布长春市中级法院先后两任院长涉受贿被处理的通报。

其中,于去年12月落马的时任长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被通报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2005年5月起,张德友历任吉林省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白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2007年7月,张德友进入中共司法系统工作,先后担任白山市中院常务副院长,吉林市中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2012年8月,张德友履新长春市中院副院长、代院长,并于同年12月获任院长。

而张德友的前任、长春市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则在6月21日被通报落马。

女官员宋利菲1952年6月出生,吉林集安人,1981年1月起,宋利菲先后担任过共青团长春市委副书记,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长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任长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2007年12月,宋利菲出任长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后于2012年8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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