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虎”刘善桥一审被控受贿1790万
【看中国2018年6月21日讯】中共官媒6月21日消息,2018年6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03年上半年至2017年4月,刘善桥利用担任湖北省黄冈市市长、中共黄冈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或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7年,刘善桥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0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7年6月,刘善桥被查。中纪委同年9月18日通报指,刘善桥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善桥是2016年6月转任天津市委书记的原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旧部。李鸿忠曾主政湖北九年,期间刘善桥是李鸿忠的下属,两人互动密切。
中共十八大以来,湖北已有四名副省级高官落马。除了刘善桥,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因滥用职权、受贿罪获刑17年;原副省长郭有明因受贿罪获刑15年;湖北省委原常委、省委组织部原部长贺家铁被撤职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