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有史以来最重!梁天琦囚6年(图)
上月梁天琦被裁定一项暴动罪成,另承认一项袭警罪,而高等法院法官今早判刑,明言“不接受政治诉求为求情理由”,判梁天琦入狱6年。(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看中国2018年6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发生骚乱,多人被拘捕起诉,包括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上月梁天琦被裁定一项暴动罪成,另承认一项袭警罪,而高等法院法官今早判刑,明言“不接受政治诉求为求情理由”,判梁天琦入狱6年,另有人被判7年,成为香港特区成立以来判刑最重的暴动罪被告,比起六七暴动者严德伟判囚2年刑期超过3倍。
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发生一宗小贩被政府人员围堵取缔事件、激起民愤、泛民主派及本土派一度呼吁民众到场支持小贩,但事件其后演变成警民冲突,期间警察一度拔枪指向示威群众。事件引起广泛争议,在各界意见不一的情况下,香港法院最终将事件定性为“暴动”。
引其他暴动案例 唯暴力程度与判刑不成对比
综合多个媒体消息,庭上法官直称梁天琦等人是“咎由自取”,重判亦引起各界关注,多名政界及媒体人士均指其刑期有过重之感。法官在庭上引用多个英国暴动罪行案例,其中判刑最重的案例Pilgrim涉及种族冲突,包括黑人青年组织带同利器攻击白人群体,导致1名青年被刺死,而其中被裁定误杀及暴动罪成的青年判囚8年。而在旺角骚乱案中并无导致任何人重伤或死亡的梁天琦,却仅比该案刑期少2年;
此外,不少港民亦将判刑与2000年在香港酿成2死40多伤的内地人施君龙入境处纵火案对比,主犯施君龙最初被判谋杀罪成,但最后改判入狱8年,2005年获释返回内地,2011年再度获发单程证来香港,并成为与中联办关系密切的家庭团聚互助会新界分会董事;
1967年5月17日,六七暴动者严德伟于南九龙裁判署外带领一群暴动人士,向警方投掷玻璃樽及石头等杂物,并鼓吹群众袭击警员,以及投掷汽油弹。严德伟仅被判囚2年。
各界关注港府“政治审判”
到庭旁听的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及吴文远等人表示,案件显示港府对雨伞运动后抗争者的“政治报复”,认为法官判刑过重。梁表示:“旺角骚乱实在称不上为暴动,因为有暴动就会有宵禁,更何况并没有伤亡。”他指出,起初当日旺角事件被法庭定义为骚乱,而最后被定义为暴动完全出于前特首梁振英的意向,并且再高调安排律政司提出审讯案件,“实在是政治意义多于刑事意义”。
判刑亦引起国际组织关注。由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哲斯(Benedict Rogers)带头成立的“Hong Kong Watch(香港监察)”发表新闻稿指出,前港督彭定康与多名英国政界人士均十分关注判刑。90年代彭定康曾带头进行《公安条例》改革,正是因为条例中“非法集结”和“破坏社会安宁”定义含糊,因此希望改革达到国际水平,但后来在中共一手控制的临时立法会中夭折。
彭定康曾在主权移交前着手进行《公安条例》改革,期望将条例字眼清晰定义、规范量刑,以达到国际标准,并防止被用作政治用途。不过其后在中共一手扶植并控制的临时立法会中夭折。(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英皇御用大律师Sir Geoffrey Nice指出,自己2017年曾与梁天琦会面,对其“年轻、温和和善良的性格”印象很深,认为今日的判刑明显是阻止他进一步抗争的力量,认为判刑是不合理的,而且对香港其他仍然相信民主价值的年轻人将有重大影响。
英国国会议员Fiona Bruce认为,梁天琦并非个别个案,而是港府利用法律恐吓民主运动、以及打压言论自由的众多案例之一。她自己亦对港府起诉逾百名雨伞运动参与者感到震惊,认为亦经是一场政治镇压行动,对香港的民主运动产生了令人不寒而栗的影响。
国际传媒亦广泛报道事件,其中美联社以“冲突”(clash)形容旺角骚乱事件,认为判刑显示港府走强硬路线,扼杀政治空间;
八九学运领袖王丹在脸书撰文指出,“司法独立是香港自治的底线。现在,底线已经被突破,香港人已经被逼到墙角”,认为此举将激起港人更大的愤怒。“中共一意孤行,将自食恶果”;
台湾基进党发表声明形容,判刑是“政治审判”,“这一连串的政治审判,无非是中共惊觉反共的呼声已越来越大,所以意欲透过可操之在手的国家机器进行先镇(军警暴力)后压(司法制裁)的工作,其蛮恨的形式和背后脆弱的心理正宛如七〇年代、轰动台湾岛内的‘美丽岛大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