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6月4日讯】(看中国记者陈锦缘综合报导)据6月3日陆媒《法制日报》报道,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称范冰冰以“阴阳合同”偷税漏税,仅4天就达6000万天价片酬,该看似娱乐八卦的新闻更像举报。范冰冰工作室所在地江苏无锡滨湖区地税局已介入调查取证。该偷税案再次引发法学专家聚焦中共财税体制弊端,以及大陆富人、明星普遍存在偷税、漏税现象。
5月2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中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随后崔永元又称:“还有一抽屉这样的合同”,“随便拿出来一个当事人都得进去,不光范冰冰,牵扯到的全是大腕儿!”范冰冰工作室则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称崔永元侵犯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
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范冰冰的演艺合同(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京成称:“崔永元发微博映射范冰冰签阴阳合同的事,其实是指向刑事犯罪中的逃税罪。” 该律师表示:演员的出场费畸高,是(中共)所谓市场经济的结果,演出费六千万只申报一千万,作为行业潜规则,那就是典型的偷税漏税行为了。
那么按照中共刑法规定,范冰冰就必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刘京成律师表示:“只要她(范冰冰)五年内未曾因为偷税漏税,受过刑事或两次行政处罚——这个罪名需要税务机关先介入,来要求补缴税款作为前置程序,毕竟中国合法经营的商人不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刑法规定下,大陆富人、明星、富二代却普遍存在偷税、漏税现象,另一名署名为“查尔斯学长” 的金融争议解决律师则表示:“娱乐圈的脏、乱、差,也许根本不是我们平凡人能够想象的。”
该律师称: “去年福布斯公布的中国名人商业价值榜,范冰冰以2.44亿元的收入高居榜首。如果崔永元说的大小合同坐实,那么这个数字至少还要再翻个五倍。要知道一家上市公司一年的净利润多则几亿元,少则几千万,背后是成千上万人一年的付出和劳动,却敌不过人家几天就赚到的钱。”
2017年福布斯公布的中国名人商业价值榜,范冰冰以2.44亿元的收入高居榜首。(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网络时事评论员李蓬国认为,中共体制内的明星逃税不是个案,很可能早已成了公开的秘密。否则,范冰冰工作室也不会公然称这种“阴阳合同”的伎俩为“商业规则”。
李蓬国说:“虽然崔永元公开明星涉嫌巨额偷税的材料,一些权威媒体也在呼吁监管部门不要装聋作哑,但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就是千呼万唤不出来,装聋作哑不吭声。比天价片酬更可怕的,是明星巨额偷税漏税行为。而比明星偷税更可怕的,是有关部门明知有人涉嫌巨额偷税,还以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装睡。
另一位署名为“林风君” 的土木工程师则表示:“在中国,国家的税负主要是穷人来承担,那些富豪明星们有的是办法偷税漏税,普通老百姓,每个月发个五八千的就得上税,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帮明星富豪们还都是人大代表,有房有车,能指望这帮人自己整自己吗?”
目前央视前主持崔永元和影星范冰冰的怒怼不断升级,北京官方沉默数日后,日前宣布已经对范冰冰工作室展开调查。
《法制日报》引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蔡道通教授说,如果税务机关调查阴阳合同客观存在,且行为人涉嫌逃税,应当下达追缴通知,责令补缴并缴纳滞纳金。
他还说,如果最终证实阴阳合同是虚假的,且崔永元明知不真实而加以传播,那么崔永元有可能涉嫌诽谤,应当还范冰冰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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