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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囚10年 抵押1000万美元何志平保释仍被拒(组图)

 2018-05-18 14:5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3

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左)涉代表中国华信贿赂非洲国家政府,违反《反海外腐败法》及洗黑钱罪在纽约被美国当局拘捕。
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左)涉代表中国华信贿赂非洲国家政府,违反《反海外腐败法》及洗黑钱罪在纽约被美国当局拘捕,第三度申请保释失败。(图片来源:中华能源基金会官网)

【看中国2018年5月18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前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日前第三度申请保释,法庭在纽约时间5月17日下午审理。法庭文件显示,何志平一方提出以1000万美元担保金额、200万美元现金抵押、放弃“拒绝被全球引渡”的权利、以及将价值400万美元的香港物业抵押,以换取在自己于美国的住所软禁。但法官认为,何志平面临的徒刑至少达10年以上,有较高潜逃风险,加上日前多种迹象显示何志平获华信财政支持,因此“任何资产抵押都难以确保他重返法庭”,拒绝其保释申请。

《苹果日报》报导,法官在庭上重申,根据控辩双方提供的量刑指引,何志平至少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法官指出,何志平在美国并无任何社区联系,而社区联系始终是有效防止潜逃的条件,加上10年以上刑期对68岁的何志平来说是一个甚长的刑期,而何志平及其背后的中国华信有足够财力,相信其潜逃风险相当大。案件排期在今年11月5日正式开审。

何志平提钜额抵押 反成拒绝保释理据

至于何志平提出在美国纽约的居所保释软禁,法官指出,何志平在美国并无“家(home)”,并强调“家”并非单纯指住所,而是须有家族的联系,才能有效防止潜逃。虽然何志平自愿配戴的电子脚镣,但法官指出,过去就有案例显示电池可能会耗尽,令被告有机会逃走,因此不完全可靠。

此外,何志平自愿提出的放弃在全球拒绝被引渡的权利,法官指有关美国与香港的引渡协议中,政治案件一般作例外处理,认为外界已有言论指此案涉及政治因素,因此何志平一旦获保释,难以确保未来会被成功引渡。

法官指出,虽然何志平审前一再加码抵押品,但多种迹象显示华信明显正在支援何志平,难以估计何背后的财力有多强,而何既然能一再拿出金钱作抵押,“同样亦能向何提供作潜逃之用”。加上何志平虽然将家人的两个物业作抵押,但充公境外物业非常耗时,也“难保有人可以补偿其家人”。

华信高度关注案件 出钱聘请律师

何志平日前第3次向美国法院申请保释,何志平的律师Andrew Levander指出,何志平一方提出新增抵押的2个总值400万美元的香港物业,一个是何志平兄弟居住的单位,以及另一个何志平拥有、其母亲居住的单位。Levander指出,如果何志平真的潜逃,将危及5名美国朋友,更会令家人失去住所,失去财产和声誉,认为其“牺牲的道德成本肯定会超越潜逃的动机”。

不过,5月初代表美国政府的检方在庭上质疑,何志平的律师是由中国华信出钱聘请,并认为存有潜在的利益冲突。而代表何志平的律师Andrew Levander则在庭上首次承认,自己有收取华信或华信附属机构的“预订金”。

此外,中国华信在美国分公司的总经理刘亚东亦现身全程听审。根据早前法庭上披露的电邮,刘亚东在何志平被捕后就开始与其频密通讯,而何志平也安排他探监。何志平更在电邮中教刘亚东在申请探监时出示中国护照和近期由中国到美国的登机证,以营造“远道而来”的形象,并称自己为家族朋友,以换取监狱批准较长会面时间。显示中国华信仍相当重视何志平的案件进展。

案情峰回路转 或有更大隐情披露

目前美国当局正式起诉何志平8项控罪,包括1项串谋违反《海外反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FCPA)、4项违反《海外反腐败法》、1项串谋洗黑钱、及2项洗钱罪。

《南华早报》报导,美国控方在去年开始已经先后5次向法庭申请押后对何志平涉贪案同谋、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提出控罪,并每次都提及希望能够“继续正在进行中的磋商”,而每次延期为30天。

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Cheikh Gadio)
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Cheikh Gadio)或可能转为证人,为美国政府指证何志平。(图片来源:Wikipedia)

其中3月及4月的延期申请中,控方还加入了“双方正在准备达成一项意向书”,意味着加迪奥及控方双方正在磋商加迪奥自己及何志平最终面临的控罪问题。而代表美国政府的主控官亦告知法庭“这些磋商尚未结束,我们希望能够继续”。此外,报导亦引述了“直接知情人士”表示,美国控方与加迪奥将能够在“未来几个星期内完成磋商”。而美国国务院代表日前表示,不会就加迪奥在案件中的角色发表评论。

报道引述美国前联邦主控官辛克莱尔(Patrick Sinclair)表示,按照目前发展,双方或将达成合作协议,而加迪奥可能从被告转为证人。

据悉,与加迪奥相反,何志平并未得到美国控方提出类似的选择。对此何的律师团队及美国司法部均拒绝解释原因。

“背后的女人”与中共关系密切

联邦调查局就有关涉贪案撰写54页控罪书,除了2名被告何志平及中非共和国特使加迪奥外,涉案的其他人士及机构均以代号表示,未点出其真正身分。当中一个代号“CC-1”的人士,在控罪书中出现了高达32次,其经常负责“代表何志平”撰写信件,与叶简明、其他中国华信高层、以及联合国人员、乍得及乌干达高层联络,在乍得和乌干达两个涉贪计划均有参与。

已故董建华心腹路祥安(右一)、何志平(右二)与张雅(左一),三人均为中华能源基金会骨干成员
已故董建华心腹路祥安(右一)、何志平(右二)与张雅(左一),三人均为中华能源基金会骨干成员。(图片来源:中华能源基金会官网)

港媒对比控辩双方呈交的资料后发现,该名女员工的真实身分,是来自陕西、前《大公报》记者、现任中华能源基金会的首席主任张雅。据悉,张雅曾于《大公报》的西安办事处工作,在2006至2007年间接触时任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的何志平,当时何志平不时出访内地,例如率团到西安进行文化交流、出席文化论坛等。何志平多次在北京出席两会时,当局都是安排张雅与其进行采访。

此外,张雅在2007年4月与何志平进行了一次专访,该专访题为“港文化回归任重道远”。何志平在该专访中称“香港与内地荣辱与共丶血肉相连”,并大谈加强香港青少年对国家的“感情”培养。这篇张雅的署名文章出现在2007年7月的《大公报》,其后她于2011年3月再度在媒体视野出现时,身分已经是中华能源基金会的内研及出版处主任。

中华能源基金会的其中一项工作,就是在国际、尤其美国扩大影响力。2013年中华能源基金会在美国设立分会后,张雅就获安排担任副会长;2014年,张雅曾有一段时间担任基金会的董事,而目前则任职首席主任,并与何志平现身各大公开活动。

何志平在2010年、以“庆祝香港回归10周年”名义协助成立了“香港中华文化学院”,该机构源于1997年1月29日,由中央统战部和教委成立的海外统战机构,其原名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而张雅则自2013年开始担任该机构董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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