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窃密案激增!台拟订科技保护法(组图)
大陆近年积极扶植芯片制造等高科技产业,并向各发达地区科技厂出手,其中台湾成为主要目标之一。(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18年4月30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大陆近年积极扶植芯片制造等高科技产业,并向各发达地区科技厂高薪挖角外,甚至透过各种管道窃取关键技术,如贿赂高层工程师等。据悉,蔡政府正研议“敏感科技保护法草案”,有关法规将针对违反商业秘密、窃取技术、恶性竞争等规定加重刑罚,并将成立专业法庭。
《自由时报》报导,日前政府内部人士表示,过去台湾在陈水扁政府时代也曾提出“国家科技保护法草案”与“特定高科技人员进入大陆地区任职许可办法草案”,行政院会也通过了相关草案,但尚未在立法院完成三读。直到马英九政府时代,在马政府较为倾中的方向下,至今仍未推动相关的立法工作。
消息人士指出,最近检调受理与中国大陆有关的半导体芯片等商业机密案件增加,因此相关部会已重新提出“敏感科技保护法草案”。目前法案处于研议阶段,包括经济部、科技部、陆委会、法务部、国发会等部会都将参与研究。
消息人士表示,虽有人提议对于台湾现行的“营业秘密法”修法即可,但考量到营业秘密仅是科技技术保护的其中一环,未能全面保障技术,因此决定另立新法。目前法案达成的初步共识,包括加强竞业禁止认定、营业秘密诉讼案件保密、建立司法侦查中“秘密保持令”制度等。
4月18日,一名吴姓工程师于去年9月任职台积电期间,非法重制台积电28纳米的重要制程相关文件,计划于12月自台积电离职后,携出至中国大陆地区无锡华润上华科技任职,意图在大陆使用非法重制的台积电营业秘密被控。(台积电官方)
大陆窃密案激增 反映立法需要
根据资料,台湾与大陆相关的重大营业秘密案件,最早发生的是2000年中芯国际案。当时世大半导体前总经理张汝京赴大陆创立了中芯国际,并大举挖角台积电人才。台积电其后在美国加州提告侵害营业秘密,双方缠讼多年后,2009年达成和解,台积电获赔两亿美元及8%中芯股权,张汝京也为此辞职;
2013年台湾正式就“营业秘密法”增订刑事责任,此后首个适用案例便是同年发生的宏达电案。当时宏达电工业设计部副总经理简志霖等人被控将机密资料携往北京,并打算与大陆金主另起炉灶,事件败露,简随即于同年底遭台北地检署起诉;
2014年多名联发科前员工投奔具中资背景港商的鑫泽数码公司,并对其泄漏手机芯片关键技术;联颖光电前经理杨光宇年前往成都嘉石科技担任顾问,2016年回台挖角稳懋、联颖的工程师,并要求窃取相关营业秘密被检控。
事实上,类似案件在近一年来明显增加,仅2017年,联发科、台积电、美光、南亚科、华亚科及联咏等厂商均遭受大陆企业挖角窃密。2018年二月,面板大厂群创也遭大陆厂商惠科侵害专利与营业秘密。政府人士透露,对台湾来说,如何保护攸关国家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已经成为“新的国安问题”。
避免沦为机密技术破口
另一方面,Google、微软、亚马逊及IBM等美国科技龙头业者自今年初以来均宣布扩大对台投资,而美商这波投资以研发为主。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特聘教授林志洁强调,以研发为主的投资显然将涉及大量营业秘密,但台湾近年被中国窃取营业秘密的案例频传,若不在法制上加紧跟上美方保护技术的脚步,恐怕会沦为机密技术破口,甚至减弱美方科技龙头投资意欲,使台湾最后无法享受到投资利益。
林志洁指出,美国重视保护国家法益,对营业秘密的保护十分严密。根据美国法律,只要“可预见被窃走的营业秘密、并裨益于外国政府‘实质控制’的组织,就可用经济间谍法”追诉。然而台湾目前仅有偏向保护个人法益的营业秘密法,该法仅对“意图在国外使用营业秘密者”追究刑责,在立法概念上已有不同之处,也无法保障技术被窃取。
台湾科技法学会理事长刘尚志表示,美国经济间谍法过往已经处罚了不少与大陆有关的窃密者,同时目前也在极度扩张域外法律效力,因此一旦有美商营业秘密从台湾流出,联邦调查局与司法部都可能介入调查,甚至直接起诉在没有保护好技术的台湾企业与当事人,最重将可处十五年以下徒刑,因此为了保障台湾人的利益,有关立法方面不可不慎。
Google、微软、亚马逊及IBM等美国科技龙头业者,自今年初以来均宣布扩大对台以研发为主的投资,以研发为主的投资显然将涉及大量营业秘密。图为Google于今年3月21日宣布在台进行历年来最大规模人才招聘,目前已开出超过100种包括人工智能(AI)研发在内的相关职缺,预计今年将聘用超过300位台湾员工。(图片来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