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师生在美国设共党支部 或触犯刑事罪被遣返(组图)
中国留学生(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4月21日讯】4月18日,“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杂志官网刊出一篇“中共在全美多所大学建立党支部”(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is Setting Up Cells at Universities Across America)的报道,指出美国多个州的大学校园,都有成立中共党支部的情形,香槟伊利诺大学(UIUC)一位中国交换学生说,他被要求向党支部汇报同学间是否有违背中共宗旨倾向的意见。
据《世界日报》援引“外交政策”报道,从华中科技大学到香槟伊利诺大学参加暑期信息科学与工程(ISE)交换计划的9名师生,去年7月在校内霍普金斯宿舍大楼(Hopkins Hall)三楼,由4位带队老师成立“临时党支部”;该支部并在华中科大的“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网站,发布成立消息及照片,同时提到,临时支部举行数场专题探讨,并上党课,加强党员学生对于“高举思想旗帜、坚定思想方向”等方面的认识。
报导指出,至少有两所与UIUC有交换计划的中国大学,在伊大校园内成立了中共党支部,并通过此组织监视与控制来自中国的学生思想。
一名参加2017年UIUC秋季课程的中国交换生接受“外交政策”访问时说,在出发赴伊利诺州前,学生们必须上诋毁法轮功的课程。抵达后,他们在中国时就读的大学,会要求他们成立临时党支部。
他们也被要求汇报在海外期间,是否有同学出现任何违背中共宗旨倾向的情形,“回到中国后,我们要与老师作一对一的汇报,谈的是自己和其他人在国外的表现。”
文中还说,不仅在伊利诺州,加州、俄亥俄、纽约州、康乃狄克、北达科他和西维吉尼亚等州内大学,都有成立中共党支部的情形。
UIUC校方未回应是否对此知情,但透过声明表示,“我们重视所有学生的安全,同时在学生们选择到伊利诺州求学后,努力确保学生有自由追求全面教育经验的机会。”
去年11月到戴维斯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Davis)参与交换计划的7名中国学者,在抵达戴维斯加大后,也在校园内成立了中共临时党支部,大连理工大学还曾刊文介绍。
据报道,该党支部成立于11月4日,旨在吸收新党员,并帮助他们“防止西方思想的腐蚀”,但该党支部成立10多天后就解散。对此,该党支部书记穆兴森表示,自己初来乍到,不了解当地法律,在咨询了中共领事馆和上级党委后,才知道美国的法律不允许设立这样的机构。
没登记违法 恐触刑事罪
中国交换学生学者在美国大学成立中共党支部,可能触犯美国法律;芝加哥一位不具名的律师指出,中国学生若在校园内成立党支部却未登记就运作,可能违反“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恐触刑事罪。另依移民法,若申请美国签证时未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移民局查获后,可以将其递解出境。
芝加哥一位资深华裔律师指出,美国联邦法对于“共产党员”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共产党管制法”(Communist Control Act)、“外国代理人登记法”(The US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s Act,简称FARA),以及“移民法”三方面。
“共产党管制法”规定,如果任何人声称为共产党员,并鼓吹暴力等理念、思想,将会被判刑。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规定,若替外国政府或政党执行任务或行动,须事先向联邦司法部登记;若未登记就成立或运作,可被判定触犯“刑事法”,后果严重。
该律师指出,如果美国各大学内的中国交换学生、学者在校园内成立党支部,有党员、党书记等,都可能被控违反“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移民法”规定,若自认为共产党员,就无法取得美国签证、绿卡及入籍成美国公民;以中国交换学生、学者身分在校园内成立中共党支部,假使他们在申请美国签证时,未承认是共产党员,却出现在党支部活动照片中,移民局一旦追究,就可依法启动“递解程序”。
不过原本为共产党员者,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申请绿卡或入籍。律师表示,过去曾是共产党员者,在申请绿卡、入籍时,可提出已不是党员的“合理解释”,就能规避这项禁令。
他举例,通常曾是共产党员者所提出的解释,包括“我当时并非信仰改变,而是为了上学、升迁或利益等关系而入党,而且早就没缴党费脱党了”。(三退网址:http://tuidang.epochtimes.com/)
伊利诺州立大学政治系教授王德育19日表示,中共透过孔子学院的扩增,在海外展现“软实力”,中共党支部的成立,更显示北京当局有意进一步控制在海外学习者的意识形态,以免他们受到自由主义的影响。
王德育说,美国地区的大学须确保这些学生,“可以不受政治干扰地自由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