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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内退官员非法吸储近8亿 获刑18年

 2018-04-18 14:5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2018年4月18日讯】由湖南省公安厅内退官员熊言伟接手经营的典当行,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7亿余元人民币,和集资诈骗 2,756万余元。目前熊言伟等人已被判刑。有陆媒披露,该案的受害者包括退休的湖南省公安厅厅处级官员达40多人。

一个由湖南省公安厅退休官员接手的当铺--长沙市盾光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盾光公司),变身一间“地下银行”,在10多年的经营中,涉案金额达7.7亿元人民币。长沙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主犯刘正良、熊言伟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囚19年及18年;涉事当铺罚款100万元。

案情指,涉案当铺于1998年至2001年属于湖南省公安厅管辖的职业据点,2002年转为民营股份制企业,由提前退休的湖南省公安厅熊言伟接手经营,惟熊其后将当铺变成一间“地下银行”。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2月以来,熊言伟伙同刘正良以经营盾光公司从事典当放款为名,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高息为诱饵受害人,然后将集资得来的款项借予他人,赚取利息差额。及至2014年12月,因贷出的大量资金无法收回,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受害人的本息。

经司法鉴定,2002年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涉事当铺吸收公众存款的本金及息转本合计总金额高达7.7亿元,其中刘正良以个人名义集资3.5亿元,涉及吸收公众存款人数为345人,并从2011年起,帐面利润由盈转亏,且连续4年一直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一名处级退休官员说,盾光公司负责人的身份太具有伪装性和欺骗性了,“我们是被自己的同事骗了”。另一名退休干部说,熊言伟是厅领导眼里的红人、能人,他曾被派到张家界任建市后的第一任公安局副局长。

因无力偿还受害人的本息,熊言伟于2015年1月主动到湖南省公安厅自首。法院认为,被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2017年7月19日,一审判决主犯刘正良、熊言伟分别判囚19年、18年,2人不服提出上诉,长沙市中级法院二审于今年2月7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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