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安全部(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3月30日讯】(看中国记者忆文综合报导)国土安全部起草了一项新规,扩大对于“使用公共福利”的解释,对于享有非现金福利,甚至包括工作税收抵免的移民,移民官都可以拒发移民签证或者绿卡。这项新提案正在等待国土安全部长尼尔森(Kirstjen Nielsen)的最终批准。
《华盛顿邮报》获得了一份长达223页的草案,国土安全部的这份《拒绝入境公共负担因素》草案,要求移民官在审批移民签证,处理永久居留(绿卡)案件时,应考虑更广泛的因素。包括对申请人本人或及其家人是否使用公共福利的因素,在美国出生的子女是否使用福利也涵盖在内。
按照现行《美国移民法》的规定,会造成“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的外国人,不得取得绿卡,会被递解出境。“公共负担”是指“主要靠政府维持生计”,即通过现金补助或依赖政府资助的长期照护。不包括非现金福利,即粮食补助(食物券)或学前教育计划等。
不过,国安部修改草案,将扩大对政府福利的定义,扩大“公共负担”的适用范围。草案拟规定申请移民签证或美国绿卡的人,如果本人、家人或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在美国居住期间,接受各级政府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助”(现金、支票以及其它非现金的形式),都会被视为是造成“公共负担”,移民官员可以拒绝核发移民签证或绿卡,并且将其递解出境。
此外,除了上述“任何形式的补助”,享有“工作所得税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健保补助,及其它“非现金公共福利”的申请人,也有可能被移民官拒发签证或绿卡。
现行的“工作所得税抵免”是为了帮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工薪家庭。据最近的统计,约有20%的美国纳税人享有该税收抵免,特别是从事服务业的人,收入相对较低。这也是提案最激进的修改之一。
如果新规定实施,今后,移民及其家属如果在短期内面临生活困难,可能会选择放弃申请公共福利,以免危及美国居留身分。
提案还规定,对于未来可能依靠公共福利的移民,须缴纳更高的现款保证金,最低为1万美元。移民若被视为需要福利的风险很高,保证金可定得更高。办理人员在评估移民是否可能使用公共福利时,子女可能被视为负面因素,因为“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加,申请非现金福利的倾向也增加”。
新规草案中公共福利的定义,排除了在军中或某些政府部门工作所享有的福利、残疾、劳工赔偿和医疗保险,以及依据《启蒙法》(Head Start Act)所得到的初级、中级公共教育和幼儿发展方案。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草案已经基本完成,正在等待国土安全部长尼尔森(Kirstjen Nielsen)的最终批准。
国安部发言人凯蒂.沃尔德曼(Katie Waldman)在一份声明中说,该法的宗旨是确保申请入境或在美国居留的外国人能够经济独立,以保护美国纳税人。
值得注意的是,该草案提到移民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在美国出生的人使用公共福利的比率,和在外国出生人差不多。住在美国的4,150万移民中,3.7%在2013年获现金福利,22.7%获得非现金福利,包括医疗补助、住房补贴或家庭取暖补助。这些数字与本地出生美国人获得福利的比率几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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