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已经归化为美国公民,也可能失去公民身份。(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8年3月16日讯】拿到美国公民身份就可以高枕无忧?一名华人原本于2012年已经归化为美国公民,但因为2015年被控为毒贩洗钱,他的美国公民身份也可能遭剥夺,然后驱逐出境。
取得公民身份就高枕无忧?
据大纽约同城报道,美国洛杉矶天普市华裔居民陈喜林(Xilin Chen,译音),原是洛杉矶时装进出口公司旖丽内衣(Yili Underwear,音译)和高雅美内衣(Gayima Underwear,音译)的老板,被联邦法庭指控其参与了国际贩毒集团的毒品交易、洗钱和将毒品运出美国的“比索黑市交易”(Black Market Peso Exchange,BMPE)活动。
2015年5月陈喜林在联邦地区法院认罪,承认犯有三项重罪:在美国海关用假文件报关、串谋洗黑钱和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民身份。
不过后来,陈喜林表示将撤回认罪协议中的第三项,即“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美国公民身分成立,将同意被剥夺美国公民身份”一项。
陈喜林、其代表律师以及检方,12日在洛杉矶市中心的联邦地区法院,与主审法官Percy Anderson就这一动议讨论。
根据认罪协议,陈喜林对在美国海关用假文件报关、串谋洗黑钱,和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民身分三项重罪指控,供认不讳,但是他透过律师表示,根据最近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的一项判例,不认同他应该被剥夺美国身份和被驱逐出境。
陈喜林辩护律师Victor Sherman说,最高法院于2017年6月,在对一名塞尔维亚移民申请美国公民文件造假案一致认为,如果被告在申请成为美国公民过程中文件造假,只有在该文件发生关键作用的情况下,才可以剥夺被告的美国公民身份。
该案被告Divna Maslenjak,在1990年代申请美国公民时,对丈夫的从军纪录撒了谎,后被联邦法院判处两年缓刑,剥夺美国公民身份,被驱逐出境。
但Divna Maslenjak认为自己的造假文件,不会对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结果产生影响,不应该剥夺自己的公民身份,这个观点获得最高法院同意。
在陈喜林案中,检方认为,陈喜林是因为犯下的重罪被剥夺美国公民身份,而最高法院对Divna Maslenjak案的判决,涉及的仅是移民问题,与陈喜林的案件性质有根本不同。
在当日讨论中,法官Percy Anderson认为,被告提出的动议很“复杂”,且有风险。他说将给双方更多时间来考虑这项动议,明确双方立场,对案件进行深入了解再做决定。陈喜林请求撤回第三项认罪协议的动议,是于今年1月提出。
案件回顾:
2015年5月,陈喜林承认对通过其拥有的洛杉矶时装进出口公司旖丽内衣(Yili Underwear,音译)和高雅美内衣(Gayima Underwear,音译)贸易,为国际毒品集团洗钱,参与将毒品运出美国的“比索黑市交易”(Black Market Peso Exchange,BMPE)活动。
根据联邦调查局,时尚区的“比索黑市交易”是国际贩毒组织的洗钱方式,毒贩组织通常用美金赃款购买商品,商品在别国卖的外币再交付给贩毒组织,以此来洗钱,这样贩毒组织可以避免将大量美金走私出美国,造成被查的风险。
另外,陈喜林还将进口商品透过向海关递交假的货物价值信息,将价值为17万5535美元的商品说成8万6635美元,以此减少关税。另外他的儿子陈创丰(Chuang Feng Chen,译音)也承认曾用虚假文件通过海关。
他们家人表示同意将卖公司和天普市两处住宅所得的43.5万美元,交给美国政府,作为认罪协议的一部分,检察官已要求法官撤销对陈的女儿陈爱霞(Aixia Chen,译音)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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