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宪法对中国有什么意义?(组图)


中国宪法经历多次重大修改,被指政治导向浓厚(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2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陈秋颖综合报导)25日,中共中央委员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相关消息引发海内外的密切关注。观察发现,中国《宪法》经过多次重大修改,英媒分析认为,在中国,不管是修宪的动机,还是修宪的程序,都有着浓厚的政治导向。

中国宪法经历多次重大修改 政治导向浓厚

25日,官媒新华社英文网站发布快讯,公布宪法修改提案。中共中央委员会建议,取消宪法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其他提议还包括将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写入中国宪法。

上述修宪建议预计将在一周后开幕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

英媒BBC报道称,在中国,纸面规定的宪法修改程序为:全国人大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经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再由人大进行修改。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论修宪的动机,还是修宪的程序,政治导向都过于浓厚。

事实上,继1954年通过首部宪法后,中国的宪法经历三次重大修改,每次大修都面目全非,等同于重新制宪。

《七五宪法》,带有浓重的“文革”色彩,正文写入了毛泽东思想,使得这部宪法实质上更接近于一部党章。

《七八宪法》,恢复了《五四宪法》部分公民权利条款,不过并未恢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

《八二宪法》,重新设立在《七五宪法》中废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职务,但不再设立最高国务会议和国防委员会,国家主席成为虚位元首。

此后,宪法亦经过多次小的修改,如1993年,邓小平南巡后,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序言;2004年,将“三个代表”写入宪法。

有学者批判中国宪法的修改,更多的意义在于反映当时的政治形势为当权者立碑,而非约束政府的行为。


修改宪法对于任何国家都是一件大事。(图片来源:Adobe Stock)

民主国家如何修宪?

在中国之外,修改宪法对于任何国家都是一件大事。BBC的报道显示,在很多国家,修宪的成本很高,程序也非常复杂。

美国

美国1787年制定的宪法是美国的最高法律。当国会和州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与宪法产生冲突时,这些法律都会被宣布无效。

美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了两种修改宪法的程序:一、国会两院进行投票,当出席议员达到法定出席人数,并且有三分之二的议员赞成时,可以提出修正案;二、各州三分之二州议会请求,可提出修正案。

最后需要经过各州四分之三州议会或者四分之三州制宪会议批准。

英国

英国是宪政的起源,但是英国没有一部成文的宪法。英国议会(上院、下院及君主)具有最高立法权。法案一经议会通过,便不可动摇。英国上院和下院都可以提交法案,但大部分由下院提交,上院与下院共同承担立法及修订法律的职责。

德国

德国的最高法律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1949年5月23日通过,次日即生效。《基本法》强调公民先于国家,公民权利先于国家权力。德国的任何法律都不得违背《基本法》。

从通过至今,德国《基本法》经过多次修改。修改主要涉及联邦国家制度,特别是在两德统一过程中。尽管经历多次变更,但修改基本没有涉及基本权利部分。

《基本法》修改时须通过一项法律,并明文规定修改或补充基本法的条款。修改宪法的法律如要通过,须取得联邦议院议员三分之二的同意和联邦参议表决票数的三分之二的批准。此外,对《基本法》的修改不得影响联邦由各州组成的事实,不得影响“人的尊严”。

加拿大

宪法是加拿大的最高法律,任何法律如不符合宪法的规定,其不符合的部分都是不发生效力的或是无效的。

加拿大修宪的程序比较复杂,修正案必须由参众两院通过,然后由三分之二的省立法机构通过,并要求各省至少要以全省总人口的半数赞成。通过修正案的七个省中,必须包括魁北克或奥特里奥。

日本

日本宪法又称为《和平宪法》。日本修改宪法需要在国会两院分别赢得三分之二多数支持,并在全民公投中赢得多数公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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