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发修宪“建议”:习胡理论同入宪 废任期限制(图)


习近平和胡锦涛在中共十九大上互动。(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2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文隆综合报导)中共官方今天发布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下称建议),当中一些敏感细节呼应了此前外界的关注点,包括习近平和胡锦涛的“理论”同时入宪,去掉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等。

中共新华社2月25日受权发布修宪“建议”,当中多处修改,其中:在宪法序言中的马列毛邓和江“三代表”之后,同时增加胡锦涛“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思想”。

“建议”中特别引人关注的是第十四条修改: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被悄然去掉。

另外,修改部分大篇幅谈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置相关事项。还有民族、统战、对外关系,以及其它的大多属于“中共意识形态”的笼统表述修改。(详情见官方网站)

中共的修宪“建议”按规矩将在3月初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进行审议。不过,因外界周知的原因,俗称“举手机器”的全国人大会议也只是对此“走走过场”。

据官方报导,1月中召开的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已“建议”全国人大修宪将所谓习近平思想加载宪法。而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入宪,此前只是传闻。

1月13日,《联合早报》曾刊文称,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虽然已被写入中共党章,但至今没有入宪,估计胡的“科学发展观”此次将和习近平思想一道入宪。

胡锦涛主政时期长期被江泽民以亲信架空,被认为是一位弱主。在中共十八大上,胡锦涛以裸退的方式,将权力全部移交习近平,曾被认为是胡习联手清除江泽民干政的体现。

而按照官方吹风,由于当局推行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铁定是修宪的重点项目之一。

有关修改国家主席任期,也是传闻的修宪内容之一。

习近平“终身任职”一说近年甚嚣尘上,特别是在中共十九大上,基于习近平并没有按中共惯例,在第二届任期之初确立接班人选,有关猜测一直没有间断。

根据邓小平执政时期起确认的非正式规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任期不得超过10年。在第二届任期之初,接班人人选通常已经清晰。但在十九大前,有中共第六代接班人之称的孙政才落马,十九大上,两个曾被认为是习的接班人的人选,胡春华和陈敏尔也都未能入常。不少观察者认为,这是为习近平做终身领袖埋下了伏笔。

大陆历史学者章立凡去年12月撰文认为,不设接班人,意味着本届任期的五年中,最高领导人不能生病、不能出事故或遭遇无法视事的任何状况。一旦出现此类状况,出现权力真空和权力斗争的风险必将加大,令中共政权的未来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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