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朴槿惠“闺蜜门” 三星继承人获释出狱(图)


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遭新闻媒体记者围堵。(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2月5日讯】因涉前韩国总统朴槿惠“闺蜜门”及行贿案件,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被上诉法院——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判决监禁2年6个月,缓刑4年,最终当庭获释。

韩国韩联社2月5日报道,首尔高等法院二审裁定,三星集团赞助朴槿惠闺蜜崔顺实女儿郑某并提供马术训练,此举构成行贿犯罪,但否定一审裁定的有关非法赞助实际控制人为崔顺实的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转移资产出境等罪名。

李在镕是在2017年2月17日被捕,如今二审宣判后获释。

美国之音2月5日报导,一审与李在镕一起被定罪的4名三星集团高管,在二审中也获得减刑和缓期执行的判决。

韩国检方原计划在二审中请求将李在镕的刑量增至12年,而一审判决是5年监禁。预计,检方将向韩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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