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前司法副厅长苏浩涉贪五千万获刑13年
【看中国2018年1月9日讯】中共前山西司法厅副厅长苏浩被控受贿5,600万余元被判刑13年。苏浩一直被实名举报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并生育至少2名私生子。他还曾向前山西太原市委书记申维辰行贿18万余元。
1月8日,山西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苏浩受贿、滥用职权、行贿案宣判,其被执行有期徒刑13年。
据通报,1997年至2014年,苏浩利用担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忻州市公安局局长、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大同市公安局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00万余元。
2006年至2014年,苏浩为谋求担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及调离山西省司法厅到企业任职,向申维辰行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万余元。
苏浩1995年开始进入警界,由朔州市工商局副局长转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此后曾任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局长、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并于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兼任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局长,2008年4月至2011年兼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局长。2011年11月苏浩任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
2014年4月,陆媒报导,山西省原公安厅副厅长苏浩被抓捕双规。
报导说,苏浩一直被实名举报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并生育至少2名私生子。
另外,苏浩与已落马的原山西省人大副主任金道铭关系密切,在金道铭一案中疑涉嫌泄密。据称,苏浩曾向金道铭的情妇透露金被双规的消息,致使其携巨款潜逃香港逃脱抓捕。此事件在山西造成了很大影响。
苏浩还被曝在山西、北京等地有多处房产,和山西电视台一女记者有一个8岁的私生子。
山西媒体人李建军在其博客上称,山西省公安系统多年来流传着一种说法:当年,曾有一个静乐籍的女大学生,自称替苏浩生了孩子,还曾抱着孩子到山西省公安厅等处多次上访,要求苏浩与孩子做亲子鉴定。
苏浩的数位山西省公安厅的前同僚,曝光了更多有关内容:“有女人带着孩子来找苏浩不是一次,是好多次。我们公安厅(的人)都知道,连开车的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