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时,有一个农民叫张根。一天,他送老婆回娘家。走至僻静的山凹中,老婆要撒尿。张根把她扶下驴来,跑到路两头看了看,见没有一个人来,就叫她赶紧去。他老婆跑到一棵大树下撒尿,忽然觉得有好几个人,抓住她的双臂,把她的裤子脱光,并拿了去。老婆惊得大叫,张根马上跑到大树那边,只见老婆下身赤条条地蹲在那边哭呢。
张根大惊,说道:“你把裤子脱光了干什么?没见你们妇人这样撒尿的!”
他老婆说:“你这个天杀的,谁脱裤子了?刚才我蹲在这里,有人抓住我,把我的裤子抢去了,但不见一个人!”
张根听说后,吓得毛骨耸然,连忙脱下自己的裤子,让老婆穿上,自己穿着短裤,把她抱上驴背,叫道:“快走!快走!”一边说,一边赶着驴,往家急走。老婆止住哭声,战战兢兢地伏在驴背上,盼望快点到家。
到了家里,张根对老婆说:“脱你裤子的恐怕是树精。”老婆也暗自害怕。晚餐后,他们早早熄灯睡觉。刚睡下,听得有人在敲门,声音甚急,而且还有人在叫他们的名字。张根应了一声,并问道:“谁呀?”他老婆马上捂住他的嘴道:“白天那件事已够奇怪了,现在晚上又有谁来呼唤?切不可出去!”
张根不听,急忙翻身起床去开门。老婆更加怀疑,也跟着起床,手里拿着蜡烛尾随而出。突然,她听得前边暗影里唿啦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倒在地上。老婆大着胆子,立即赶上去看,原来是丈夫张根倒在地上,一点声音也没有。老婆急忙弯下身去看,突然发现张根的头不见了。她扑地跌倒在地,呼天抢地哭起来,大呼邻居救命。
一会儿,隔壁的邻人都纷纷赶来,看到张根头忽然不见了,无不惊奇。胆大的人就去检验伤口,发现头断处,一点血也没有,好像不是刀斧砍掉的,而是石块磨去一样。大家议论纷纷,都不知道什么缘故。
当晚,大家就把张根的尸体放在一块门板上。由于这件事很蹊跷,邻人准备报官。
第二天,邻人去报与县令知道。县令就使人把张根老婆叫来。问她起始原因。老婆就把撒尿失裤一事说了一遍。县令听完,说道:“这必定是触犯了妖物,妖物来惩罚你们!”就叫妇人在前边带路,他坐着轿子前往那棵大树底下。
县令下轿,沿着大树周围察看了一番,没有发现可疑之物。他就叫人在妇女撒尿的地方,挖洞查验。妇女回家取来锄头,就挖起来,挖到一丈深的地方,发现了一块大石头。县令指着石头说:“就是这块石头作怪。”邻人又拿绳子来,下去把石头用绳捆住,吊了上来。只见石头下面,有妇人的裤子和张根的头颅。
县令下令把石头砸烂,以除后患。每砸一下,石头就溅出鲜血。腥气四溢,几里路之外,都能闻到那种腥气。
妇人回家,在邻居们的帮助下,埋葬了丈夫。以后,她再也不敢在野外撒尿了。附近一带人也引以为戒。
事后,有个秀才说:《易经・系辞》上讲:“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有钱人,把白花花的银子拿在手上,当着众人的面,慢条斯理的把银子放到柜子里,这等于在教唆别人来当小偷。一个女人打扮得容貌妖艳美丽,穿衣服也敞胸露腿,在众人面前招摇过市,这等于是在教唆淫汉子。这两种表现,都是有伤风化,是不正确的。那个张根教老婆在外地撒尿,有失体统。他老婆到野外撒尿,也有不妥。古人是很讲礼仪规矩的。那棵树成了精,所以就惩处他们。但是也太过份了!附近一带人,引以为戒,这是应该的。不要随地大小便为好!
(事据清代乐均《耳食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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