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朱明国送五百万买官 汕头原纪委书记受审
【看中国2017年12月22日讯】12月21日,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涉嫌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开庭审理。其曾向广东省政协前主席朱明国行贿现金500万(人民币,下同)。
官媒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报导称,据指控,2010年至2014年,邢太安先后利用其担任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广东省汕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其妻受贿,共折合150.083万元。此外,还有共计折合23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3年中秋节期间,邢太安到海南省五指山市畅好乡——时任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明国的家中送现金500万元。而2013年这个节点正好是邢太安升任汕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书记之时。
今年53岁的邢是广东本土官员,与朱明国是海南老乡。大学毕业后留校,34岁时就已担任湛江海洋大学团委书记,正处级干部。后又主政过廉江、吴川等地。2010年担任茂名市检察长,后又担任汕头市纪委书记。2014年落马。
“长安街知事”称,邢在2010年调任茂名及2011年调任汕头,背后均为朱明国在“点将”。
2014年11月28日,朱明国落马。同年12月20日,邢太安落马。大陆《财新网》当时报导说,邢太安涉朱明国案。
朱明国落马后,陆媒体起底他在海南的别墅,指称别墅宛如宫殿般豪华,当初办案人员搜索时,搜出多箱黄金和现金,装满10辆车。有居民透露,朱明国很迷信,供奉多尊神像;他还有一间陈列室,挂满与中央高官的合照,每次有客人到访,他都会带去参观。
2016年11月11日,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宣判,其被死缓。
据查,朱明国先后收贿逾1.4亿元;另有9千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在广东的反腐中落马的有不少重量级纪检官员。包括广东省纪委原书记朱明国,原副书记、监察厅长钟世坚,原副书记毛荣楷,汕头市纪委原书记邓大荣(邢太安的前任),梅州市纪委原书记李纯德,茂名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锋,茂名原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立梅,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原组长刘志伟,广东省原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曾庆荣等相继被查。
据悉,这些落马的纪检官员,多是相互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状态。如陈重光为了升官,曾向朱明国、钟世坚、廖锋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