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人士袭击罗冠聪罪成 判囚3个月
【看中国2017年12月6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众志主席兼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今年1月从台湾返港时,在机场遭受一群“爱国”滋事者辱骂、袭击、并泼淋液体导致受伤。法庭今日作出判决,案中被控非法集结及袭击罪的5名中老年男女中,4名被判罪成,判囚3个月,其中3人获准以4000元保释等候上诉。
4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的被告分别为被告高杰飞(53岁)、唐发祥(72岁)、邝桂婵(67岁)及刘必泉(71岁),其中高、唐、邝亦被裁定袭击罪成,3人提出保释,获法庭批准。而另一名被告林锦嫦(68岁)因“头发及眼镜颜色与现场片段不同”,基于香港法律规定“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因此脱罪。
裁判官指出,当日各被告在罗冠聪附近高喊政治口号及举起政治标语牌,亦有逼近及指骂罗,当中高更多次拉扯罗的衣衫、唐则拉扯罗的背包、刘以身体冲击罗、邝则用示威牌打罗,有关行为全部属于“扰乱秩序、威吓、侮辱及挑拨性质”,因此裁定4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至于袭击罪,裁判官指出,高及唐供称的“当时真诚相信罗冠聪‘同意’他们使用武力攻击自己”的说法“不获法庭接纳”,法庭认为罗当时由保安人员护送,亦表明不想与他们接触,因此高、唐、邝3人各被裁定袭击罪成。
高、唐、邝3人分别提出保释,获法庭接纳。刘则被即时收押,其步入囚室时高呼“我不要保释,我要上诉到中国最高法院!”,然后意气高昂地步入囚室。
法庭于11月初举行聆讯,罗冠聪当时供称,2017年1月8日下飞机后即获机场保安及便衣警察接待,组成人链护送他往接机大堂,当时已有大批传媒在场等候,罗冠聪想走近传媒时,遭在场20到30名中老年男女包围示威,高呼侮辱口号。罗忆述示威人群“情绪亢奋”,以前后左右完全包围罗及机场保安,期间有人用标语牌拍打罗头部,有人朝他泼不明液体,而罗下楼梯时有人丢水瓶及泼水使他跌倒、大腿瘀伤。罗亦表示自己被拳打脚踢,并遭被告唐和高拉扯衣领。
港媒发现,当日机场示威事件早有计划,更取得一张微信对话截图,显示有关人士为“有组织行动”,质疑是“亲中爱国”团体所为。近年来“爱国”团体在港滋事不断,除了滋扰、暴力袭击及辱骂民主派政党成员、骚扰民主派集会游行、滋扰辱骂记者及香港法轮功学员、引发推撞冲突、闯入校园示威等行为外,更多次被记者拍到其滋事后总被警员“若无其事地放生”,港媒亦发现有关团体资金来源与中共组织、包括中联办等部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