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王三,是个作恶多端、专门挑唆人打官司而从中谋利的恶徒。知府董怡曾到任后,首先把他列入捉拿的名单。王三躲开了。
王三的弟弟王仔,是武进县的秀才,正在成亲,新娘子刚进门。差役捉不到王三,就把王仔带到府里,关押在班房中。
王三知道捉走了弟弟王仔,就不会再像先前那样急着要抓他。他便在晚上进入弟弟家里,冒充弟弟与新娘子成了亲。
第二天,差役把王仔带上堂,知府见他是个柔弱书生,可怜他无辜,又知道他新婚,马上把他放了。放宽一个月限期,命他协助寻访捉拿王三。
王仔回家,进入内屋,安慰妻子。妻子这才知道这是新郎,昨晚一起睡的人,是冒充的。又羞又气,上吊而死。
王仔的岳父家,想要来吵闹,又羞于丑事传播出去,并且知道不是新郎的过错,就说:“我们家的陪嫁衣物首饰,必须都放入棺中,我才罢休。”王仔与父母都很悲伤,一一照办了。
王三听说了,又动了贪心。他偷偷看好了他们埋棺材的地方,趁夜前往挖掘。打开棺材,见新娘子颜色如活着一样,就剥了她下衣,奸污尸体。干完了,把她的珠翠首饰,藏在怀里,正要上路,忽然空中一声雷响,王三被打死,而新娘子却活了过来。
第二天清晨,管坟人送信给王仔,王仔把新娘子接回家,重新成亲。
知府听说了,下令将已被雷打死的王三,锉骨扬灰!
(据清代袁枚《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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