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罗冠聪获保释 下月7日审理上诉(图)


月前被改判入狱的“三子”中,黄之锋及罗冠聪今获保释,法听将于下月审理2人上诉。(图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看中国2017年10月24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月前被改判入狱的“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今日黄及罗获准保释,法庭将于下月7日审理上诉许可。

《明报》报导,2014年因公民抗命行动被裁定“非法集结罪”罪成的“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原本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然而在其服完刑后,律政司今年经上诉庭覆核案件,3人分别被改判监禁6至8个月。黄及罗至今已经服刑逾2个月,2人日前向终审法院提出保释申请、等候上诉。终审法院今早开庭批准2人保释申请。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称,律政司一方不反对申请,而法庭“鉴于本案有重大公众利益和重要性”,决定安排尽早进行上诉聆讯,有关聆讯将于11月7日进行。

黄及罗分别以5万元人事担保获保释,2人于保释期间不能离开香港,并须每星期到警署报到。

回顾“三子”入狱过程,黄之锋及周永康于原审中被裁定《公安条例》中的“非法集结”罪成,分别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判监3周、缓刑1年,而罗冠聪则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后黄及罗分别已完成社会服务令。然而今年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诉,经上诉庭审理后,决定重新判决,将3人分别判监6到8个月。上诉庭对此判决的其中一项解说为,“需要对社会起阻吓作用”,被香港社会各界以至国际社会批评刑罚太重。

事件于过去多月来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至今已有9次国际社会就事件发出连署信或声明,谴责港府对“三子”进行“双重判决”,批评“港府漠视人权、自由,以权力打压异见人士”,并指事件“冲击香港法治制度及‘一国两制’,影响香港在国际社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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