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人无须理由?公安自创“符合逮捕条件罪”(组图)


昆明市公安局自创“逮捕通知书”引热议(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10月22日讯】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出的“逮捕通知书”在网络疯传,由于这份逮捕民众的通知书中,罪名一栏填着“符合逮捕条件罪”,因此引起网友热议,网友直言无法理解,这根本是“莫须有”罪名。

根据网传的“逮捕通知书”显示,该通知书是由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发出,内容载明,张姓公安经盘龙区检察院批准,于2017年10月20日对涉嫌“符合逮捕条件罪”的张姓民众执行逮捕,并将人羁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昆明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网络热传(网络图片)

该份公文流传网络后,网友指出这个罪名等于警方抓人不需要理由,“党说你符合就符合,”“虽然已经知道中国的法治很差了,但没想到会有这种低能罪名。”

有人妙喻,这是“莫须有”罪名的现代版。

也有网友嘲讽说,“中国式民主,就走在路上就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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