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嘉奖令引发万科实际控制人的争议(组图)


深圳地铁集团因入股万科受到深圳国资委的奖励。(图为深圳夜景,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10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文龙综合报导)在中国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半年度市值排名中,万科集团以总市值2,756.48亿元排名第一。在万科集团和宝能集团的股权之争还未淡出人们视线的时候,又爆出万科实际控制人的争议,这一切源自于深圳市国资委的一纸百万元的嘉奖令

今年6月,深圳地铁集团在先后受让华润所持15.31%股权,及恒大地产所持14.07%股权之后,正式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地铁集团总计持有万科29.38%的股份,自从入股万科成为第一大股东后,至此历时两年之久的万科股权之争落幕。

10月9日,据《凤凰财经》报道,深圳地铁集团获得深圳市国资委的奖励,深圳市国资委文件中表示,奖励的理由是“实现了市属国资世界500强企业零的突破”。通知显示,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对深圳地铁集团董事长林茂德予以100万元人民币奖励,同时对深圳地铁集团财务总监陈贤军予以特殊贡献奖励。


深圳地铁集团因入股万科受到深圳国资委的奖励。(图片来源:网络)

深圳市国资委在通知中,显然已经认定万科是自家国资系的下属企业。然而,万科多次在公开场合及公告中表示无实际控制人。因此,万科实际控制人成为争议的焦点。

根据中国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所谓实际控制人,不一定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通过投资协议或者其它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经营行为的人或机构。简单来说,实际控制人就是能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例如,中国《证券时报》旗下媒体10月5日报道,统计数据显示,A股28家上市券商中,有8家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但大股东仍是央企或某些知名投资人)。另外有6家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财政部、中央汇金等中央部委或机构。还有五成的上市券商背后实际控制人是地方国企、发改委、财政厅等。

深圳地铁集团持股29.38%,并未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条款。那么就要看深圳地铁集团在新一届董事会中能否占据决定权,6月30日,万科股东大会在深圳举行,会议期间审议了包括董事会换届等多项决议。万科披露的由13人组成的董事会中,有深圳市政府背景的人士占到了6个名额。

根据万科公告,13人中有三位独立董事和万科并没有过多利益关联。分别为新华人寿董事长康典、毕马威会记事务所中国副主席吴嘉宁,以及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姝威。

不难看出,在新一届万科董事会成员中,深圳地铁集团在董事会中的名额虽然未超过半数,但是这6人已经能控制住最大话语权。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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