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武力规例曝光 疑滥用武力无申报(视频)
【看中国2017年9月18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明报》日前获得了一直不对外公开的2017年修订版《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册》,发现当中列明警察每次使用武力,包括警棍、胡椒喷剂及催泪化学物后都需详细向上级呈交报告。然而立法会议员多年来就占领运动期间警方使用武力追问详细报告与数字时,警方均只以全年“宗数”回应,忽略使用的武力程度及造成的伤势等数据。
《明报》报导,有关文件透露,警方使用武力时必须“高度克制”、“除非有绝对需要,而且没有其他办法可完成合法任务,否则不得使用武力”。如果使用了警棍,有关警员许尧填写报告,包括申报事发地点时间、被打者伤势、击打次数、部位、案情摘要以及是否在合理情况下使用警棍。
占领运动中警方多次被媒体拍下使用警棍的情况,明报曾于2014年12月向警务处处长查询运动中警方使用武力的情况,其后亦多次向警方查询数字,监警会前会员、立法会议员梁继昌亦自2014年起每天透过立法会特别会议向警方查询有关数字。警方一直只回复全年数字,当中“2014到15年,即占领运动发生时期,警方曾使用警棍42宗、催泪水剂3宗及胡椒喷剂1644次,催泪烟87枚。”
梁继昌批评警方公布数字以“宗数”计算,未有将数字加以统计及分析,做法“马虎欠透明度”,并强调,有关规例是用以监察警员是否按照警队员则办事,而警方未有按着规例提供详细报告,对其检讨行动及改善执法效率没有帮助。
香港大学犯罪学中心名誉研究员、退休高级警司何明新表示,前线警员必须上报使用武力的情况,然而占领运动已经过去多年,若要求警方统计在如此大型行动中的武力使用总数,需要大量人手,而现在“技术上未必能完全统计”。
民权观察成员王浩贤则批评警方“玩弄数字游戏”,质疑警方如何界定“一宗”警棍使用事件,“是否整个占领运动算为一宗?”。王认为警方有刻意淡化过分使用武力的嫌疑,要求警方应按照有关规例公布“使用警棍次数”。王亦指出,执法指引中禁止警员使用警棍攻击人头、颈、心胸等重要部位,而在纪录影片中可以看到,香港警方未有遵从有关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