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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闻”卢昱宇遭重判 李婷玉下落不明(图)

 2017-08-07 03:0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非新闻”推特截图
“非新闻”推特截图

【看中国2017年8月7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维权网络平台“非新闻”的创办人卢昱宇日前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外界评论认为,这体现出北京正在继续打压公民维权人士。

上周四,卢昱宇被中国云南大理一家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卢昱宇和他的女友李婷玉2012年底开始创办“非新闻”网站,致力于报道和搜集中国各地发生的群体事件、公众抗议和社会问题。二人共同管理博客(wickedonna.blogspot.com)及名为“非新闻”的推特账号(@wickedonnaa)。非新闻在推特帐号上拥有超过1.8万的粉丝。

去年6月15日,卢昱宇、李婷玉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拘留,并于7月正式批捕。

11月8日,二人获得“记者无疆界”组织和法国电视五台共同设立的年度“国际新闻自由奖”中的“公民记者自由奖”。据《德国之声》报道,记者无疆界组织秘书长德洛尔(Christophe Deloire)当时在陈述颁奖理由时表示:“同在中国被关押的八十多名公民记者和博客作者一样,卢昱宇和李婷玉为了中国新闻报道的自由性和独立性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今年6月23日,卢昱宇案在云南大理开庭,庭审从上午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多才结束,但没有当庭宣判,卢昱宇坚持不认罪。

本周四被判刑入狱4年后,卢昱宇表示对此结果不满并将要求上诉。

卢昱宇的辩护律师王宗跃在网上发布的办案小记表示,这四年判决虽在预料之中,但相对认罪判缓的同案亦实属较重。

而“非新闻”另一创办人李婷玉的家人透露,李婷玉今年4月被当局“秘密审讯”,但目前仍下落不明。法新社报道则显示,无法确认李婷玉是否依旧在押。

《华尔街日报》评论认为,此案凸显出中国政府在处理劳工维权活动上的强硬立场。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倪伟平(William Nee)则向法新社评论说:“卢昱宇被判入狱四年的结果让人十分不安,因为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收集和归纳了已经公开的信息。”“讽刺的是,虽然中国政府依旧自称为社会主义者和工人的支持者,但是这一重刑也许正显示,中国当局决心打压劳工维权人士和其支持者。”

《美国之音》报道称,总部位于纽约的新闻自由团体“保护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4日发文表示,中国法院对卢昱宇的判决进一步对该国新闻自由造成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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